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戏剧界有“北梅南李”之说,“北梅”是指当时京剧“四大名旦”之一的梅兰芳,“南李”则指当时潮剧名旦李来利(《潮剧志》作梨丽)。以潮剧一个童伶与当时已享有盛誉的梅兰芳相提并论,似觉不可信。
近从旅居新加坡,曾与李来利共事并成为多年好友的莫修陵先生和李来利的女婿,现为新加坡织云潮剧团班主的欧潮发先生获悉,事情的大体经过是:
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李来利曾随团到上海大世界演出,当时恰巧梅兰芳的京剧团也在此演出。一次梅兰芳演出结束后,与一些演职员偶尔从潮剧团的演出剧场经过,被这个不熟悉、别具一格的剧种所吸引,于是驻足观看,他们对台上李来利的表演赞叹不已,一个男小孩,却活龙活现地扮演花旦,活泼可爱,嗓子清纯。于是回到宿舍后,梅兰芳写了张送给李来利小弟弟“北梅南李”的字幅,叫人送到潮剧团,从此李来利遂享有“北梅南李”之誉。其实梅兰芳之意应是他们都是男扮女装,从事戏曲演出,南北呼应,作为对李来利的鼓励。至于艺术水平,肯定是不能同日而语。
李来利祖籍潮阳县,因父亲在潮安县彩塘镇砂陇乡(金砂)陈旭年家任管家,故一家移居潮安。来利从小在金砂读书,因聪明俊俏,能歌善舞,为当时也是金砂人的老玉梨潮剧班的班主看中,于是与其父商量买来利为童伶。旧社会的潮剧班实行童伶制,演生旦都是十一、二岁的男孩,因家庭困苦而卖身到戏班,没有人身自由,经常受打骂、刑罚,故民谚有“父母无修世,卖仔去做戏”。但来利的家庭条件好,故父亲不同意。后班主再三上门,商定给予高价,不准教戏先生打骂,还同意来利的哥哥(来利排行第四)随班监护。于是来利成了潮剧界首个“自由童伶”和“秀才童伶”(虽读小学,但较之其他不认字的童伶算是有文化)。
李来利到戏班后,凭着自己的天赋和老师的悉心调教,很快成为名噪潮剧界为“来利旦”。民间曾流传“来利旦出台挤倒棚脚”的故事,说的是他所在的老玉梨班在某地演出与另一戏班“斗戏”,对方因老玉梨有“来利旦”这块招牌而斗不过,于是采取“良马对劣马”的策略,争取在日场演出胜过对方。原来习惯上日场演出都用次角,主角留在晚上演出。对方就改用主角在日场演出,果然观众都集中到他们一方。这时有人急忙告知老玉梨班主,他就到戏馆叫醒正在熟睡的来利,给他吃了一碗“猪肉粥”,然后化装改戏登场。只听来利在台内一声“来去啊”,对方的观众中就有人高喊“来利旦出台啦”!于是一齐拥过来,由于来势凶猛,人群拥挤,使临时搭建的舞台倾斜,幸好乡中主事人及早闻知,组织人力预防,才不致倒塌,成了一时佳话。
李来利后到新加坡,改演丑行,并与人合办“织云潮剧班”,成为新加坡上世纪五、六十年代著名潮剧团之一。临终时他把剧团交给女婿欧潮发,嘱他要坚持办下去,目前织云潮剧团是新加坡仅存的二、三个专业潮剧团之一。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