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曲团体建立艺术职称之后,有职称的演员每年都要进行考核,剧团领导人和老师们对每个演员的艺术水平进行评价,肯定其成绩,指出其不足。我是被考核的对象之一,通过一年一度的考核,对自己在表演上的不足和点滴的成绩,也有了一定的认识。风事需要回头看,现在回头来看,这几年我在导演和同行的帮助下,塑造人物方面取得点滴的成绩,是在不断克服知身表演上的毛病、克服不良的表演习惯、以及有害于塑造人物形象的错误观点而取得的,概括起来有四戒:

一戒卖弄。潮剧多个行当都有相对固定的程式和技法,这是演员创造艺术形象的基础,演员对程式技法掌握愈多,愈娴熟,表演就越能得心应手,这是戏曲演员创造艺术形象的有利之处。但程式技法是死板的、僵固的动作,只有与具体人物结合起来恰如其分地运用才具有生命力;如果不顾具体剧情和人物而滥用程式技法,那就是卖弄。这个毛病,初出茅庐的青年演员就常常犯上。上世纪80年代初我从汕头戏曲学校毕业分配到剧团,初次扮演人物,也喜欢在表演中使劲加进一些程式,结果常常被导演或剧团的前辈指正而剔除。就旦角来说,水袖和手帕,常常被滥用,有的演员某些难度比较大的动作受到观众鼓掌时,也容易忘乎所以到处滥用。我们在看戏时,看到某个演员脱离戏情和人物卖弄技巧时,感到十分讨厌,可见,卖弄技巧对演员来说,要引以为戒。

二戒“千人一面”。“千人一面”,就是演员把同一个行当的不同人物,如同属闺门旦的《荔镜记》的黄五娘、《苏六娘》的苏六娘、《春草闯堂》的李半月,演成一副脸孔,没有个性。“千人一面”是演员表演人物的一大忌。产生“千人一面”的表演,有客观的因素,这就是因为戏曲舞台上的人物分成行当。行当是一种类型,同一行当的人物有大致相同的年龄,相同的服装扮相,还有一套共用的程式动作,缺乏深入分析的人物性格的演员就容易把“演人”变成“演行”。其实,同属一个行当的人物,差别还是很大的,黄五娘与苏六娘两个人物,在性格、修养、行为、举止方面就有所不同,黄五娘是大家闺秀,她家道殷实,苏六娘出生虽不贫寒,但家境并怎么殷实,属于小家碧玉一类人物,演员就是要在行当的类型中创造这典型人物形象,这也是戏曲演员崇高的舞台使命;24年的舞台生活,我也朝着这个方向不断努力,不断探索。

三戒“重科”。一个优秀的剧目往往有一些精彩的表演,如《扫窗会》中王金真于深夜在高文举书房外面以“蹲步”寻找扫帚的动作,《柴房会》中李老三惊鬼而钻椅、搬椅以及溜梯的动作,以及《赵宠写状》中赵宠在考虑问题时头上的纱帽翅有节奏的摆动,《闹开封》中王佐在发怒时髯口功等等,这些有一定难度的科介动作,是几代艺人共同创造累积下来的,有很好的舞台表现力。但是,这些特殊的技巧法功却不能滥用,如果在一段戏或一出戏中重复出现,行话叫做“重科”,是应该避忌的。我曾听到已故老艺人洪妙师父演《辩本》的一段轶事。《辩本》中的杨令婆,在金殿中对宋仁宗陈述杨家一门为保宋朝江山而舍身牺牲,越说越气愤,不自沉地“顿挫”在椅子上,这个“顿挫”的动作很精彩,很有表现力,每次演到这里,常常引来台下一阵掌声。洪师父也知道这个动作的舞台效果,后来在演出中,竟然“顿挫”了两次、三次。这事被导演郑一标先生见到,他对洪师父说:“洪师父,你可知道,‘顿挫’一次就是杨令婆,‘顿挫’两次是一个恶婆,‘顿挫’三次是一个乞食婆,不要以为愈多愈好!”洪师父从此也不敢滥用这个动作了。一个精彩的表现动作在一段戏或一个戏中重复出现,艺人叫做“重科”,如果在不同的剧目重复出现,则叫做“重见”。老一辈艺人常告诫后学者:“重科”犯忌,“重见”生厌。这也是演员要引以为戒的。

四戒抢戏。导演把舞台的表演区分为“热”表演区和“冷”表演区(或称主表演区和次表演区),并根据剧情的需要把演员(人物)置于特定的表演区中,如果不是根据剧情而以动作或道白逗引观众,哗众取宠,也属“抢戏”。“抢戏”是一种不道德的舞台行为,是表演艺术团体所不齿的。舞台上有将有帅,有主有婢,红花绿叶,互相依托而构成一台戏,如果为了突出个人而破坏了整台戏的和谐统一,事实上也损害了演员自己。潮剧老一辈的艺术家,他们在创造了艺术形象时,也树立了良好的舞台风范,树立了良好的表演道德,这是我们后学者要诚心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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