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文化部主办的全国基层院团戏曲会演将于2016年7月5日至8月3日在北京举行。

此次会演专门针对基层一线的各地方戏院团推出,来自全国各地的31个基层剧团的31台大戏,将在会演期间集中上演。

本次参加会演的剧种,除了有评剧、豫剧、黄梅戏、秦腔、河北梆子、川剧等传唱广泛的地方剧种,还包括藏戏、新疆曲子、蒙古剧、拉场戏等地域特色更为鲜明、较少人熟知的地方剧种,剧种风格各异,剧目丰富多彩,展现全国地方戏剧种多样的生态。

在这31台大戏中,您会关注哪几场戏?

欢迎参加下方的投票,告诉我们您最直观的兴趣。让大家有机会从一个侧面了解,各地地方戏和基层剧团的观众基础和受欢迎程度。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

全国基层院团戏曲会演入选剧目名单的通知

办艺函〔2016〕2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

根据《中宣部办公厅、文化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基层院团戏曲会演的通知》(办艺函〔2016〕73号)精神,全国基层院团戏曲会演将于2016年7月5日至2016年8月3日在北京举行。经各省级文化行政部门申报推荐,文化部艺术司组织专家认真审看,确定了入选剧目名单。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演不再召开演出前站会。为确保演出顺利进行,文化部艺术司将根据参演剧目的舞台需求及演出时间统筹安排场地和演出日期。会演期间每台剧目演出两场。

二、会演期间,文化部艺术司将组织专家观摩,并在演出结束后召开“一剧一评”专家评议会,对剧目艺术质量进行评议。请参演院团负责人、剧目主创人员及省级文化行政部门代表参会。

为加强艺术创作交流,请各省级文化行政部门组织一定规模的观摩交流团队(以创作人员为主,原则上不少于5人)进京观摩会演剧目,并参加评议会。观摩交流人员往返交通费、在京食宿费等费用请各地自行解决。

三、会演期间,将适时召开基层戏曲院团艺术创作专题研讨会和基层戏曲院团发展座谈会,请做好参会准备。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要高度重视宣传和安全工作。在配合文化部做好会演宣传工作的同时,各省级文化行政部门要全力做好本地宣传工作,突出会演举办的重要意义,营造社会各界关心、关注基层戏曲院团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要在参演单位进京演出前,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确保演出顺利进行。

五、请于2016年6月20日前提供参演剧目有关材料(电子版):剧照5张;剧目创排演出情况及艺术特色(不少于500字);专家评论文章(不少于2篇,每篇不少于1000字,须署作者姓名及工作单位、职务)。请各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及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参演单位。

文化部艺术司联系人及电话:赵媚媚,010-59881773,电子邮箱:xjqyc2012@163.com。

本通知及附件可在文化部政府网站(www.mcprc.gov.cn)“公告通知”栏查询、下载。

特此通知。

文化部办公厅

201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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