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述:
【国家艺术基金简介】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艺术基金(英文名称为China National Arts Fund, 英文缩写为CNAF)于2013年12月正式成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培养艺术人才,打造和推广精品力作,推进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的资金,主要来自中央财政拨款,同时依法接受国内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国家艺术基金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尊重艺术规律,鼓励探索与创新,倡导诚信与包容,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
《川剧文生表演人才培养》是国家艺术基金2018年度全额资助项目。本项目集中整合了业内川剧表演理论与实践的优势资源,是一次专业性、传承性的川剧文生表演人才培养,力争通过科学的课程设置与规范的教学管理,培养一批具有扎实川剧文生表演功底、较高戏曲文化素养的川剧文生表演人才。同时,项目依托川、渝、云、贵等地区悠久的川剧文化传统和各级地方川剧院团,通过搭建资源共享与协同创新的教学交流平台,进一步运用、推广新的教育理念与教学成果,以期逐步改善川剧文生表演人才资源匮乏、年龄断层严重、人才培养模式陈旧单一等问题,全面提高川剧文生表演人才的素质、促进戏曲文化的传播与传承。
二、培养概况
(一)主办单位:四川艺术职业学院
(二)培训对象:面向全国艺术研究院(所)、艺术高校和文艺院团及相关艺术机构,招收具有戏曲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的中青年学员,其中面向各地专业川剧院团招收川剧小生演员20名,面向其他剧种专业院团及相关专业院校招收演员、学生10名。
(三)培养人数:30人
(四)培养方式:理论讲授、功法学习、观摩辅导、讲座研讨、专家点评、名家传戏等多种形式教学方式;最终成果将以剧目汇报演出及教学成果相关资料出版的形式。
(五)集中培训时间:40天
分为二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理论授课、讲座研讨及功法学习;第二阶段为名家传戏。
(六)培训地点:四川艺术职业学院
三、招收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恪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有志于文化艺术事业发展;
(二)年龄不超过45周岁,诚实守信,无任何学术不端记录,无任何演出不端纪录;
(三)曾获戏曲类奖项,或曾参与舞台艺术作品制作,有一定从业经验者优先;
(四)保证培训期间累计40天的全程脱产学习(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
凡是具备上述条件者,通过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均可申报,择优录取。
四、教学计划
集中培训时长40天,总培训时长60天
第一阶段:理论讲授、功法学习(文生褶子、扇子、指法)(时间:2018年6月11日——6月30日)
第二阶段:名家传戏(《石怀玉惊梦》、《逼侄赴科》、《托国入吴》、《放裴》等)(时间:2018年7月1日——7月20日)
注:6月1日——6月10日,发放录取通知书及学习资料;
7月21日——8月9日,学员培训课程自我总结及剖析。
五、主要授课专家教师
本培训项目计划组建以川剧著名表演艺术家为主,以及来自国内戏剧领域的专家及京剧、昆曲著名表演艺术家,形成高水平的授课团队,在培训期间开展授课、指导以及讲座交流。
(一)理论类课程导师团
赵景勃,中国戏曲学院教授(原中国戏曲学院副院长),京剧研究所所长。
汪世瑜,著名昆剧表演艺术家,浙江昆曲团名誉团长,国家一级演员,中国戏剧"梅花奖"得主,拥有“昆曲巾生魁首”的美誉。
徐 棻,著名编剧,代表作《死水微澜》、《尘埃落定》等。
杜建华,四川省艺术研究院评论员,四川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文化部优秀专家。
李远强,《四川戏剧》主编,著名戏剧评论家。
蔡雅康,四川艺术职业学院副院长,国家一级导演。
张 威,著名京剧表演艺术家,沈阳师范大学戏剧学院院长,硕士研究生导师。
朱 福,著名京剧表演艺术家,云南省京剧院副院长,国家一级演员,中国戏剧梅花奖获得者。
李小锋,著名秦腔表演艺术家,陕西省戏曲研究院青年团书记,国家一级演员,中国戏剧梅花奖获得者。
(二)专业类课程导师团
蓝光临,著名川剧表演艺术家,代表作《石怀玉惊梦》、《夫妻桥》等。
晓 艇,著名川剧表演艺术家,中国戏剧首届梅花奖获得者,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川剧代表性传承人,代表作《逼侄赴科》、《装盒盘宫》等。
陈智林,著名川剧表演艺术家,四川艺术职业学院院长,国家一级演员,中国戏剧二度梅花奖获得者,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川剧代表性传承人。
肖得美,著名川剧表演艺术家,国家一级演员,中国戏剧梅花奖获得者,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川剧代表性传承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专家。
夏庭光,著名川剧表演艺术家,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川剧代表性传承人。
魏益新,著名川剧表演艺术家,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川剧代表性传承人。
邱明瑞,著名川剧表演艺术家,国家一级导演,代表作品《卧虎令》、《六月雪》等。
陈国礼,著名川剧表演艺术家,国家一级导演,中国戏曲学院客座教授。
陈华正,四川艺术职业学院副教授,川剧教学名师。
邱云琛,四川艺术职业学院副教授,川剧教学名师。
孙勇波,著名川剧表演艺术家,重庆市川剧院,国家一级演员,中国戏剧梅花奖获得者。
王 超,著名川剧表演艺术家,成都市川剧艺术研究院副院长,国家一级演员,中国戏剧梅花奖获得者。
彭欣綦,著名川剧表演艺术家,重庆市川剧院副院长,国家一级演员。
六、培训费用
本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全额资助项目,培训期间的经费支出将严格按照国家艺术基金《经费管理及使用》的相关条例执行。项目进行期间,学员学费全免,所有学员各培训阶段的往返交通费(只包含往返汽车票和火车票,高铁、动车二等座)、住宿费、伙食费、材料费用、观摩费用等费用均由主办方承担(培训期间由于个人原因所产生的费用自理)。
七、教学管理与考核
学员在校集中培训期间的管理严格按照四川艺术职业学院制定的学员管理制度执行。同时,学员将与培训责任单位签订培训期间管理协议。在培训期间个人身体出现健康问题,医疗责任自负。
八、培训结业
本次项目以学员作品分析和学员剧目展演作为结业依据。培训期满,学员所演出作品经专家老师评议打分,成绩合格的学员将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统一颁发结业证书。
九、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
本招生简章及报名表将在四川艺术职业学院官网及四川艺术职业学院官方微信发布,申请者报名需同时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相关报名材料。
(二)初审电子版材料
1.报名表:如实填写国家艺术基金《川剧文生表演人才培养》报名申请表(见附件)。
2.相关证明扫描件:本人最后学历证明、身份证(正背面)、曾获奖励证书、单位出具脱产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
3.报名邮箱:cjwsby2018@163.com
以上资料请报名者以电子版的形式打包于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名称为“X省X市X单位X人报名资料”),发送至该邮箱。
④报名截止日期:2018年5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录取方式
1.报名截止后,项目组将组织专家按国家艺术基金相关规定进行学员遴选,择优录取,录取名额为30名。
2.对于入选学员将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发放录取通知,请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并于指定日期到四川艺术职业学院报到。收到录取通知未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录取依次递补。
(四)报到及复审材料
报到时请携带:报名表原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照4张(照片背面签名)、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本人最后学历证明、曾获奖励证书)、单位出具脱产证明原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十、补充说明
主办单位对展演剧目有作品展演、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凡送作品参评、参演学员,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招生简章及四川艺术职业学院的各项规定;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四川艺术职业学院所有。
十一、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18608133797);王老师(18980669451)
报名邮箱:cjwsby2018@163.com
邮编:611130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和盛镇星艺大道3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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