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家外国刊物,议论中国正在反对低俗文化,提到了小沈阳。外国人说点什么,本来不予理睬也罢,当然也可以正面回应。小沈阳先生采取后一种态度,接受了这家刊物的采访。我从网上看到,小沈阳重申:“我是纯爷们!我只是想让自己的表演逗大家笑而已。”“纯爷们”是小沈阳的“名言”,穿得花里胡哨在舞台上这么一说,确有搞笑效果,大家可以一笑了之。现在对记者这么说,语境变了,就显得不伦不类——这个“纯”字,是说的生理还是心理?如果是说给外国人听,那就难为翻译了。
作为一位当前蹿红的艺人,我更关注的是他下面一段话:“我不知道什么东西是低俗,我只知道,观众喜欢我的表演。”今天我们不议论小沈阳的表演有没有低俗的成分,而在当前反“三俗”的背景下,一位知名艺人说他根本“不知道”什么是“低俗”,对艺术处于这样的认知水平,我们怎么能信任他在舞台上不会有低俗的表演——即使有,他自己还不知道呢!
是的,“观众喜欢我的表演”。这句话说得准确点,是“许多观众”喜欢他的表演,也有不少观众不喜欢乃至厌恶他的表演;如若不信,可以上网查一下。即使有大批“粉丝”,就可以对反“三俗”装聋作哑、置若罔闻吗?
这使我想起了一件往事。2004年,天津某报文化部主办了一次赵本山小品艺术的研讨会。赵本山先生亲自到会,态度也很谦虚,说主要来听大家意见的。那时赵本山不仅小品走红,还拍了电视剧,并努力把“二人转”推向全国。与会人士充分肯定赵的成就,也真诚地提了一点意见。因为大家知道,二人转是东北地区很受欢迎的民间文艺,但确有一些比较低俗的内容。无非是建议在推广二人转时,注意抛弃那些低俗的东西。说了这样一些意思后,赵本山一改听取意见的初衷,讲了半个多小时,一再强调二人转是大众文化,就是为大众的,只要大众欢迎的,就是我们的追求。现在听了他徒弟说的“我不知道什么东西是低俗,我只知道观众喜欢我的表演”,觉得似曾相识。
听了赵本山的发言,我有点不同看法,当时在会上就说了。我说,大众文艺当然要追求大众的欢迎,避免低俗并不是要背离大众,也不是要向高雅文艺靠拢。例如,二人转已有几百年历史,当前的发展势头强劲,赵本山功不可没。下一步如何?赵本山肩负重任,甚至可以说“成也赵本山,败也赵本山”,这里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去粗存精,把二人转中一些粗俗的东西抛弃,发扬其精华;就像侯宝林、马三立等在新中国成立后对相声的改革,使相声能登大雅之堂。赵本山作为二人转的领军人物,希望能够理智地引导二人转的健康发展。
那次交流,气氛是融洽的,我感到赵本山还是大度的。作为文艺批评的一个标准,从后来的发展来看,这个问题还应该进一步讨论。
受众的欢迎程度,无疑是文艺、尤其是大众文艺的重要追求目标。优秀的大众艺术肯定应该受到大众的欢迎,但受到大众欢迎的不一定是优秀的大众文艺。因此,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应该是统一的,但两者有时也会出现矛盾。“大众”是一个复杂的群体,他们的文化艺术需求也各不相同。有些演出票房很高,也只能说是受到一部分“大众”的欢迎,不能因为剧场里的掌声便自认为得到了全体“大众”的喜爱。同时,我们还要看到另外一个现象,即一些低俗的表演,也可能有很好的票房。因为有人就说,我们也有追求“低俗”的权利。作为个人,主张这样的“权利”,似也并不犯法。作为一个经过注册有合法执照的演出单位,为了票房而一味满足这些观众的需求,就是“媚俗”,显然违反了社会文化管理制度,是不被允许的。
其实,这是文艺批评的一个常识性问题。票房价值应当考虑,但并不是文艺作品的重要评价标准。文艺作品的高下优劣,主要还是由自身的内容与形式所决定的。过去只讲社会效益,不讲经济效益,是一种偏向;反过来,只讲经济效益,不讲社会效益,同样是一种偏颇。现在需要注意的一个倾向是,有人拿大众欢迎做低俗的“挡箭牌”。我认为,坚持反“三俗”才是维护大众享受健康文化的正当权利,是当前大众共同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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