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武汉市委办公厅、武汉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振兴武汉戏曲“大码头”的实施方案》,多措并举振兴武汉戏曲“大码头”、提升武汉戏曲在全国的影响力。

戏曲具有悠久的历史、独特的魅力和深厚的群众基础,是表现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的通知》等文件。湖北省也相应出台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湖北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振兴武汉戏曲“大码头”的意见>的通知》等文件。

2016年,武汉市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我市戏曲传承发展振兴武汉戏码头的通知》,首次明确提出振兴武汉戏码头,将中华优秀传统戏曲文化艺术节,名家名团武汉行等戏曲演出品牌不断升级,戏曲演出市场日趋繁荣;并通过“戏曲进校园”“戏曲夏令营”等活动,让戏曲演员走进校园互动,还邀请小观众们走进后台,亲身体验戏曲的魅力。

此次出台的《方案》明确了振兴武汉戏曲“大码头”的总体目标:巩固武汉戏曲强市地位,提升武汉地方戏曲影响力,到2020年,规划建设武汉戏曲艺术中心,修缮和建设一批戏曲剧场和百姓戏台,重点打造10部(出)戏曲精品力作,培养50名戏曲骨干人才,传承50出经典传统戏曲折子戏,引进100部优秀戏曲剧目,建成全国戏曲演出交流中心和戏曲传承发展研究中心,形成区域性戏曲文化中心,为全国戏曲繁荣发展发挥示范作用。

为达成目标,《方案》提出8项主要任务——加强戏曲阵地建设:按照一流标准筹建包含戏曲大剧院、小剧场、排练厅、传习所、体验馆、博物馆等设施为一体的武汉戏曲艺术中心,打造武汉戏曲“大码头”新地标;加强戏曲精品剧目创作:通过“新创一批、复排一批、改编一批、移植一批”,推出一批优秀戏曲剧目和剧本,每年确定10部戏曲剧目和剧本进行重点扶持;加强戏曲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引进、资金扶持、自主培养等方式壮大人才队伍;加强戏曲演出交流:适时申请举办中国汉剧艺术节,大力支持汉派戏曲精品“走出去”;加强戏曲传承保护研究:成立市戏曲传承发展研究中心,推动戏曲“非遗”活态传承;加强戏曲观众培养和市场培育:将戏曲演出纳入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鼓励戏曲院团适应市场需求,提供“菜单式”“订单式”服务,培育一批戏曲演艺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加强戏曲群众组织和民营剧团培育:鼓励群众自发成立票友协会、戏迷团体,鼓励公益性文化场馆为戏曲群众组织免费或低价提供排练演出场所;加强戏曲宣传推广和产业发展:实施“媒体+戏曲”工程、“互联网+戏曲”工程,宣传戏曲活动、推广戏曲作品、搭建戏曲数字化平台。(记者/冯爱华 通讯员/李立祥)

(摘自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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