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开展《安庆市黄梅戏传承保护条例》立法工作,3月28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安庆市黄梅戏传承保护条例》立法工作推进会。会议由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程春生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童学军出席会议。

会上,首先宣读了《<安庆市黄梅戏传承保护条例>立法工作方案》和立法工作推进表;随后,与会人员分别就工作方案和下一步工作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交流。

童学军指出,黄梅戏是中国的传统文化,是五大戏曲剧种之一,是安徽省文化品牌,更是安庆市最亮丽的文化名片。今天会议的召开标志着黄梅戏传承保护的立法工作正式启动,体现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对黄梅戏的高度重视,是安庆黄梅戏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

童学军强调,《安庆市黄梅戏传承保护条例》是我市首部涉及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立法。要做好此项工作,一是要有清醒认识。要坚持问题导向,找准黄梅戏保护、传承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认清立法工作中可能遇到难题,切实做到有的放矢。二是要明确责任。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结合工作方案和立法推进表认真梳理任务分工,明确责任人员和推进时间等,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三是要积极主动。要把黄梅戏传承保护的立法工作当成是自已的事,进一步增强工作积极性,加强调查研究,主动提出创新性、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立法提供依据和参考。四是要团结协作。立法工作是综合性的工作,特别在涉及重大事项和问题上,要坚持开门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原则,齐心协力,团结协作,共同推进立法工作顺利进行,为促进黄梅戏的保护、传承和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教科文卫工委、法规室,怀宁县政府、市政府法制办、市文广新局、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旅游局、安庆师范大学、黄梅戏艺术职业学院相关负责同志以及市黄梅戏剧院、市黄梅戏艺术剧院、再芬黄梅艺术剧院等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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