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何先生 来电反映 本报记者 孟银菊 核实报道 1月11日晚,市民何先生和几个朋友来到望江路某肥西老母鸡店就餐。在店内待了大约半个多小时,细心的他发现不对劲:大厅内音响一直在反复播放黄梅戏的旋律,但歌词都是“肥西老母鸡好”之类的内容。“篡改黄梅戏名段宣传自己!”何先生对“老母鸡”唱黄梅戏提出质疑。

来到何先生所说的那家肥西老母鸡店,还未进店门,记者就听到音响内传来黄梅戏的唱腔,不过歌词却都是在宣传老母鸡。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就餐的市民,都表示没有太关注店里放的是什么音乐,“就当普通歌曲听了。”也有市民表示理解,“放音乐宣传,很正常吧。”

对于老母鸡唱黄梅戏,肥西老母鸡餐饮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已经唱了很多年了,“成立之初就唱了。播的歌曲都是公司编写歌词,再请音乐系专家谱曲、演唱、录制的,曲风主要有黄梅戏和说唱。”

世邦律师事务所彭华律师介绍,作词作曲是一种创作,符合法律规定,“黄梅戏只是一种曲种,但每首歌又需单独作词、作曲,那又是一个创作的过程了。”但要是篡改名段,“举个例子,比如大段抄袭《天仙配》的词曲,那就涉及侵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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