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史莉)9月9日下午,山西省晋剧院与应邀参加首届山西艺术节重点剧目交流演出的安徽省黄梅戏剧院在山西大剧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在以往合作的基础上,双方达成共识,将在剧目创作、人才培养、演出实践、交流推广等方面开展深层次合作,合力传承振兴地方戏曲事业。一是建立会商机制。双方领导以会议形式,定期就国家戏曲文化事业发展的重要政策、各自重要的决策及双方共同感兴趣的重大事宜进行沟通与商讨。二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以双方网站为介质,共享教学、研究、创作、演出等信息,共建中国戏曲文化传播中心;双方认可对方为自己的战略合作伙伴,并在彼此网站的显著位置标识合作方的徽标并相互链接。三是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双方的工作动态信息,如新剧目的创排、演出计划等应互通有无;双方的演出场所、艺术学术资源应本着互惠原则向对方开放。四是建立联合艺术创作、研究机制。采取定期组织双方戏曲专家交流学习、打造地方戏曲发展论坛等形式开展艺术创作与学术研究。五是建立演出院线和票务共享机制。双方将共同致力于精品剧目的推广与宣传,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演出在晋、皖两地展演,并可共同承办和经营海外的演出,力求达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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