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剧老名家李元春、李韵秋兄妹把他们的回忆录初稿送来,要我提提意见。我翻阅过,印象是,写的是两个演员而不是两位“角儿”。但是,时间上已不容大改;出于我们间的交情,我表示愿意重写其中的部分,由此和元春先生、韵秋先生深谈了几次。
深谈就能谈得出“彩儿”来,仅说其一,是,李氏兄妹的名作《孙悟空三打白骨精》。 约在1960年,李元春先生率团在合肥演出时,看到绍兴剧的《孙悟空三打白骨精》,觉得这是一出比较有特色的猴戏。原因是其以文戏为主,更能深刻表现出孙悟空的性格。他们回京后立即着手将之加工改编成京剧。李元春在创造孙悟空这个“猴物”时,没有像绍剧那样凸现其鲜明的反叛色彩,而是用力刻画其保唐僧取经之忠心。当唐僧驱赶孙悟空回花果山时,李元春饰演的悟空向唐僧三叩首辞行,他并不是一怒诀别,而是在三叩首中还盼望着师父能回心转意;直到最后看到事态已无可挽回,心里更加焦急,“师父,你这样做要出大事的!”于是只得再三嘱咐八戒、沙僧小心。对于唐僧的处理,也不是一味强调其是非不分,只解释为妖怪过于厉害而唐僧仅是限于肉眼凡胎无法识别。
李元春、李韵秋兄妹主演的京剧《三打》在京公演后颇受欢迎,先是由北京市文化局安排在人大会堂演出;继而又经周恩来总理推荐而进中南海怀仁堂,毛泽东、刘少奇、邓小平、陈毅、罗瑞卿等领导人都观看了这场演出,毛在台下几次带头鼓掌。李元春记忆中的怀仁堂演出,时在1961年2月20日,阴历大年初六。
这年11月18日郭沫若在北京民族文化宫观看绍兴剧《三打》后,写了首七律寄给毛泽东主席,句有“千刀万剐唐僧肉,一拔何亏大圣毛”。毛乃和作一首:“一从大地起风雷,便有精生白骨堆。僧是愚氓犹可训,妖为鬼蜮必成灾。金猴奋起千钧棒,玉宇澄清万里埃。今日欢呼孙大圣,只缘妖雾又重来。”
且不说毛郭两人诗中表现出的分歧,李元春的回忆透露出一个未被人注意的细节,即毛是先看的京剧,郭先看的是绍剧。除政治因素外,两剧之别也应是形成两人不同理解的原因之一。

(摘自 《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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