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各国戏剧领域的交流日见频繁,中国也不例外。以前,中国的戏剧(如昆剧、京剧等)走出国门,国外的戏剧(如国外剧团演的莎剧等)远道来访,以及中国的剧团排演西方的话剧(如1980年代初阿瑟·米勒在人艺亲自执导的《推销员之死》等),都是标准的戏剧交流演出活动。这类交流追求的是原汁原味、正宗典范,传达出原著固有的精神内涵。但是现在却出现了一种新形式:“戏剧交流演出”,或谓用中国戏曲的形式表现西方话剧的内容,如昆曲《血手记》,京剧《欲望城国》,河北梆子《美狄亚》等;或者同样是舞台剧的形式,却用了汉语和英语两个语种、话剧的或戏曲的多种手段来呈现,如上海戏剧学院和美国高校学生的交流演出《神仙与好女人》、《餐厅》等。这会带来怎样的效果呢?最近的上海舞台提供了若干实例。上海京剧院的新编京剧《王子复仇记》是根据莎士比亚的著名悲剧《哈姆雷特》改编而来,据报载,该剧在丹麦等国的演出受到了广泛的欢迎,这是可以理解的。我们也通常会以少有的热情来鼓励和赞美那些认同并宣传我们民族文化的异族人,如我们就是这样来对待美国夏威夷大学教授魏莉莎指导下的英语京剧《铡美案》等演出的。但我们也清楚这种鼓励和赞美除了和艺术有关外更和民族情感有关。这里绝没有否定《王子复仇记》的艺术性的意思。恰恰相反,我认为该剧的剧本改编和舞台呈现都是很好的。除了极少的地方让人感觉是话剧化的外(如王子丹质问母后的那场戏),整个舞台的风格很京剧化。但我发现,观众把大量的掌声都奉献给了傅希如的武功和亮相,严庆谷的翻跳和丑态等,而我在听到那句“生存还是毁灭”的经典台词时,却没有看话剧时的那种震撼。看来中国观众更多的是在看“京剧”而不是体验一部著名的“悲剧”,或者说,京剧过多的形式因素经常打断话剧式的情节逻辑,稀释悲剧审美的浓度需求,从而削弱了莎剧的悲剧力量。这究竟是得还是失呢?上海戏剧学院戏曲分院的“京剧”《培尔·金特》,用京剧形式改编易卜生的经典名剧,比《王子复仇记》走得更远。“京剧”已经碎成一个个元素,比如唱是京剧的唱,白是带有一点京味的话剧式的对白,服装与化妆是根据当时挪威人的形象特征而设计的,具有明显的写实主义的风格。舞蹈也具有明显的北欧风格,但人物表演多处用了京剧武戏的元素。这出戏以话剧要素为主导,显然是不能称为“中国京剧”了,但因为京剧元素的介入,尤其是过多的唱的存在,更显得不伦不类、非驴非马,于是把一部经典的哲理诗剧,变成了一出浅薄的中国闹剧。本来京剧中确实有许多元素极其具有表现力,可以增强话剧的表演,但我们不能因为一个演出融入了一些京剧的元素,就称之为京剧。何况京剧的唱打等因素容易使舞台变得热闹,尤其要慎用,不能为了凸显京剧特征而过多地在一部“哲理剧”中使用这些元素。这样做其实只是在完成一种形式上的中外拼贴,而削弱了艺术应有的内在完整性。这使我想起近年来上海戏剧学院的《神仙与好女人》、《餐厅》等中外戏剧交流演出,中国演员说汉语,美国演员说英语,如此同台演出,怎么可能实现舞台上的情感交流呢?交流着重于表面的形式,内在的交流就被遏制了。看起来似乎是各族杂处,天下大同了,其实内里的隔阂深着呢!我们不应该为了这种表面的交流而演出,交流从根本上讲是深层的精神层面的融合过程。它虽以前者为手段,但更以后者为目的。仅仅停留在手段展示层面的戏剧交流演出,必然是不能打动人心的。这种花哨而热闹的交流演出真的还不如以前的那种交流演出来得朴素与实在呢。

(摘自 《东方早报》)

点赞(0)

评论列表 共有 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立即
投稿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