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经营性文化企业,盘活国有演艺资源,塑造合格市场主体,打造中国气派、山西特色的舞台艺术精品,省委、省政府决定组建山西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月18日,山西演艺集团组建方案已经全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领导组会议原则通过,相关组建工作已基本就绪。
山西演艺集团通过整合山西省歌舞剧院、山西省晋剧院、山西省话剧院、山西省京剧院、山西省曲艺团五个财政差额补助事业单位,组建而成。省直五个文艺演出院团所属11个演出单位和经营部门,全部转制为企业,并分别注册为集团的子公司和分公司,整体核销省直五个文艺演出院团事业单位法人资格。整合省晋剧院等单位成立山西省戏剧研究院承担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传承任务。文艺演出院团转企改制,被视作文化体制改革中最难"啃"的一块硬骨头。在新一轮文化体制改革中,山西省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参照陕西、安徽、重庆等省市的做法,针对省直五个文艺演出院团现有人员的实际情况,在职在编的事业人员作为"老人",妥善安置,平稳过渡,确保职工利益,确保改革效益。
整合后,山西演艺集团将下设山西省晋剧艺术团、山西省青年晋剧团、山西省歌舞团、山西省话剧团、山西省梅兰芳青年京剧团、山西省说唱艺术团、山西演艺集团影视动漫艺术中心、山西演艺集团演出公司、山西演艺集团舞美制作公司、山西演艺集团艺术培训中心、山西演艺集团艺术服务中心等若干子公司和分公司,集团对其子公司、分公司按公司法有关规定实施管理。
演艺晋军,集群起航。全新的山西演艺集团肩负着提高山西省国有演艺团体艺术生产创新能力、市场经营管理能力、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文化产品国际影响力的重任,力求创作一批反映山西历史文化底蕴的舞台艺术精品,创作一批反映山西转型发展、跨越发展取得新成就的舞台作品,创作一批为山西旅游服务的舞台作品,力争5年内,建成集创作演出、策划营销、剧场经营、资本运作为一体,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和较强竞争力的大型国有演艺文化龙头企业。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