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林:(1917—1976)戏剧活动家、编导。原名李国元、笔名骆铃。维吾尔族人。祖籍新疆,祖父时迁居南京。曾在金陵大学畜牧系就读。抗日战争初期辗转到达延安,在“鲁艺”学习。1941年调往晋察冀边区华北联大文工团工作。1942年至1943年冬,历任冀中国防剧社、火线剧社、太行二分区红星剧社等剧社社长。1943年带领部分文艺工作者随军转战晋绥八分区,建立大众剧社,任社长。1946年组建吕梁剧社,任社长。1949年剧社整编为晋中文工团,后又改为太原市文工团,其均任团长。新中国成立后先后调任山西省文教厅文化处长、艺术处长,并当选为中国戏剧工作者协会山西分会主任。1951年在三反、五反运动中遭不白之冤,开除公职。直至1960年才恢复公职,调任山西艺术学院戏剧系主任。1962年又调任山西戏曲学校第一副校长。其热爱戏剧事业无论是在战争年代,还是在和平时期,除担负繁重的文化领导工作外,还勤奋写作,先后创作了话剧《暴政下的人民》,小歌剧《过年忙》、《细水长流》,改编传统剧目《文嫣》、《徐光案》,将歌剧《洪湖赤卫队》改编为晋剧上演。并创作有长篇叙事诗《刘胡兰》,小说《团圆夫妻》等。经其导演的剧目有晋剧《三打祝家庄》、《东平府》、《玉堂春》、《洪湖赤卫队》,蒲剧《屈原》,新歌剧《刘胡兰》、《白毛女》等。担任戏校领导期间,工作认真负责,艰苦创业,为培养艺术人才忘我工作。先后为国家培养60余名本科毕业生,30余名中专毕业生。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为其彻底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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