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春梅,女,哈尔滨市人,1976年进入吕剧团,工彩旦。曾在我带领的二队中演出《墙头记》大怪妻、《借年》嫂子、还在《半把剪刀》中扮演徐氏。

剧团裁撤后与人合伙在北京昌平开酒店、夜总会。1991年我去北京参加全国人大法工委和国家工商局联合举办的《合同法》颁讲研讨会时,给孙打电话,她立马开车来北京接我去昌平,她说接到我电话高兴的都蹦起来了。她有车,有别墅,过着虽辛苦,但+分畗足的生活。

孙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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