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以1947年5月23日在烟台发生的“杨禄奎事件”为题材编写的大型纪实性现代吕剧《烟台山作证》感动了无数观众。记者昨日获悉,由烟台市吕剧院创作演出的《烟台山作证》喜获山东省第十届精神文明建设“文艺精品工程”优秀作品奖(2009-2012年)。

让我们再回忆一下2007年创排的这台吕剧大戏吧———戏还未开演,舞台上就出现了一张巨大的1947年5月25日出版的《烟台日报》头版,上面的内容是《烟台日报》对该事件的第一篇报道,以及后续报道的叠印。“烟台日报,烟台日报。重大新闻,烟台新貌,社会百态,商业广告。快看《烟台日报》喽……”演出开场前,剧场内传出激昂的卖报声。整部作品通过7场情节紧扣、入情入理的精彩表演,再现了当年“杨禄奎事件”从惨剧发生到圆满解决的全过程。

市吕剧院院长夏文森表示,与传统吕剧不同,《烟台山作证》是市吕剧院坚持“海派吕剧”的开始。在烟台吕剧人看来,既然说济南官话无法与济南当地人相比,那么索性扬长避短,在遵从济南韵调的基础之上,结合烟台地域特点大胆创新,采用以普通话为主的道白,并适当加以烟台方言,拉近与观众的距离。于是,在《烟台山作证》等大戏中,观众就听到了类似“赶点蛤儿”“地瓜面儿”“彪”等方言俚语。

正是有了《烟台山作证》的成功,《江姐》、《石乡雷声》这些作品也应运而生。

此次山东省第十届精神文明建设“文艺精品工程”评选中,与《烟台山作证》同获优秀作品奖的还有我市的其它三部作品,分别为在烟台拍摄的影视剧《当婆婆遇上妈》、歌曲《我为城市梳妆》以及广播剧《月亮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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