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剧是我国重要的地方剧种,冀东是评剧的发祥地。宁河县本属冀东,在评剧发生发展的过程中,曾有多位评剧艺术家在此献艺。本县亦有一个颇具实力的评剧专业剧团,她不仅深受本县极广泛观众群的欢迎,而且在天津、冀东一带乃至东北地区具有一定影响,是我县文化事业重要的组成部分,在评剧发展史中也占有一席之地。可惜的是,有关该剧团的文献记载非常之少,加之近时期受观众群减少的影响跌入低谷,评剧乃至评剧团本身几乎被人们所忘却,这不能不是我县文化史和文化事业的一个遗憾。
1998年夏,宁河县政协文史委筹备出版《宁河文史资料》第五辑。为发掘抢救有关宁河县评剧团的史料,政协文史委特邀王心田、李筱舫两位老先生和冯旭芳女士,请他们回忆和提供有关情况,并责成我加以整理和记述。出于对文史工作的热忱和对文艺事业的热爱,我即不揣陋劣,勉为其难。略述如下。
宁河县评剧团的前身——艺新剧社
距今约半个世纪的1948年是冀东人民迎来解放的年头。这年冬,伟大的平津战役打响了,在解放大军向天津挺进的铁流中,山海关至芦台一线的国民党守军作鸟兽散,12月12日唐山解放。在旋即展开的头绪纷繁的城市接收工作中,人民政府十分重视对文艺部门的接收,委派李时、李佐之召集全市文艺界人士在天宫电影院举行大会,宣布正式接收唐山市电影戏曲职业同业工会。翌年3月,唐山市文联成立。为推动戏曲业的发展和繁荣,在唐山市京剧团恢复之后,市文联即着手指导评剧团的组建工作。由市文联主席李时同志亲自主持,召集文联代表张连成、林桂华、郑庆先、苗再新、廉秀全和市电影戏剧业工会总务王心田等人在张连成家开会,议定由张连成、王心田负责筹建评剧团。不久,昌黎县评剧团艺人韩凤麟来唐,遂一同参与筹备。他们在唐山市及周围地区召集了40余名评剧艺人,请到了评剧名家花月仙,并由韩凤麟到昌黎县借来3匹布(约330市尺,合人民币100元左右)作为垫底资金。经过两个多月的紧张筹备,于1950年2月1日由市文联委员李佐之主持,举行了建团仪式。取艺人获得新生之义,为剧团定名“唐山市艺新剧社”。张连成任社长,韩凤麟任副社长,王心田任总务。
剧社成立之后,时值正月,先在唐山市和唐各庄各演出一个多月,后移至塘沽洪兴剧场演出。期间先后邀请筱俊亭、小月珠等名角挂牌助演。因在塘沽演出日久,上座率渐衰,1950年7月6日经人介绍,分出一部分人到芦台振兴茶园(即芦台老电影院,址在老北街西段路北一街角。该园兼作演戏、说书之场,可容800人。初为露天剧场,后起盖,地震前尚存)演出。带队来芦的是韩凤麟和王心田。因与塘沽分部演出,剧社绝大部分演员没有过来,就由张连成联系,从唐山中国戏院接来18名演员,其中有石瑞楼、白云铭等主演(此18人后即成为芦台艺新剧社的基础成员),并与塘沽的社本部“串包”(即两地串换角色)演出。当时的演出及生活条件均十分艰苦。初到芦台的这个演出队除女主角自带戏衣外,连个戏箱都没有(戏箱系指演出所需的戏衣、头饰、道具等,因都用木箱装盛,故称戏箱),只好赁一些破旧戏衣使用。演职员的伙食一般是每天两顿大米饭就菜汤,住处则是剧场附近用秫秸把子糊泥的简易房。艺新剧社属民间职业剧团,实行按“份儿”分红,称作“份子班”,即演出买票所得收入去除剧场分成(当时剧社与振兴茶园议定九一分成,即所得收入剧社得十分之九、茶园得十分之一)、税金、人员伙食费(那时演职员及其家属由剧社统一供应伙食)和外聘角(一般是名角,那时一些名角并不固定在一个剧团,而是长年到各地流动演出,类似如今的“走穴”,其出场费每人每场6至10元不等)报酬外,一律按“份儿”分红。演职员的“份儿”按演艺高低集体评定,此外戏箱也有“份儿”,以体现劳资共酬。因此,当收入多时剧社人员的收入相应就高,收入少时也有去了费用所剩无几的情况。虽然条件艰苦且人员不整,但得益于本地群众对评剧的热爱,剧社在振兴茶园初演即获成功,上座率始终较高,逐渐添置了戏衣,人员也不断有所扩充。
1950年冬,李筱舫、杨玉霞夫妇及其妻兄杨玉春、琴师赵万成加入剧社,此时基本演员达到了40多人的规模,又有鲜灵霞、花灵霞、张桂霞等陆续挂牌助演,剧社日益红火,天天满园。此期间除演出传统戏如《桃花庵》、《珍珠衫》、《茶瓶计》等,开始配合形势演出现代戏。如配合“镇反”运动演出《一贯道》;配合农业大生产运动演出《兄妹开荒》;最重要的是配合“抗美援朝、保家卫国”运动,先后演出了《抗美援朝》、《老母鸡》、《父子争先》(后两剧内容表现百姓为保家卫国踊跃参军)等剧目。当时剧社演职员的爱国热情非常高涨,他们向梅兰芳、常香玉等著名艺术家学习,曾到丰台镇连续义演3天,除伙食费外,全部演出收入都捐献给了抗美援朝。
随着在芦演出艺新剧社阵容的扩大和演艺的提高,剧社开始受到领导的重视。1950年底,天津专署专员张子善来芦台时观看了剧社的演出。1951年1月在专署召开的一次会议上,他对参加会议的宁河县文教科科长孟克弱和剧社总务王心田说:我看了你们两出戏,一个是《雷雨》,成功了,满园;一个是《万花船》,半堂座,看来还得推陈出新。接着他又提出,在芦台的艺新剧社不要回唐山了,就归宁河吧。并且应允由他张罗去办剧社归属宁河的手续。1951年5月份,唐山市文艺工会即把原艺新剧社的工会组织关系移交给了宁河县总工会。此时艺新剧社已超过30名会员,符合单独组建基层工会的规定,,因此成立了艺新工会(电影院、说书馆也加入了艺新工会),选举石瑞楼为工会主席。与此同时,选举成立了艺新剧社民主管理委员会,由社长韩凤麟、副社长王心田、李筱舫及石瑞楼、白云铭组成,对剧社实行民主管理。至此,宁河艺新剧社正式成立,从唐山艺新剧社分离出来。原在塘沽演出的艺新剧社人员则由社长张连成带到山东省淄博、聊城一带演出,此后即以此为班底组建了聊城评剧团。
单成建制的宁河艺新剧社此后演出剧目日益丰富,并逐渐向正规化发展。1951年下半年,张桂霞、筱俊亭先后到芦台助演,陆续上演了《天女散花》、《茶瓶计》、《杜十娘》等传统剧目和《刘胡兰》、《小女婿》、《小二黑结婚》等大型现代戏。此期间剧社的上座率始终不衰,随着收入的增加,陆续备齐了戏箱,所有社员还穿上了统一制作的服装。剧社的政治空气也渐活跃,配备了文化教员,办起了扫盲班,演员利用演出间隙抓紧识字学文化,逐渐改变了演员排戏需人逐字逐句教台词的状况;剧社制定了每周召开一次生活会的制度,全体社员一起总结演出情况,检讨思想;青年演员在芦台镇政府团支部的领导下成立了共青团小组,并制作了流动红旗,每月都进行总结评比。不久,省领导刘广平到宁河检查剧社工作,认为剧社规章制度健全,演员力量较强,对艺新剧社给予了充分肯定。
1952年7月,韩凤麟离开剧社。在县政府文化科的主持下召开剧社全体大会,选举李筱舫为社长,王心田、李艳荣为副社长。此后随着演员阵容的强大,剧社在外聘角方面有所改革,不再请大牌名角,而是从天津聘请年轻的小主演,但演出质量继续提高,不仅在芦台演出,还经常到乡下和附近县市演出,艺新剧社的名气也开始由近及远。1953年河北省文教厅把艺新剧社列为全省9个重点评剧团之一。副社长王心田被推举为人民代表,参加了1952年12月召开的宁河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并当选人民政府委员。到1954年夏,剧社已发展到50余人,能演出20余出传统和现代剧目,具备了县级剧团的实力。
“文革”前的宁河县评剧团
1954年,河北省文教厅颁布了整顿剧团的文件,同年6月,艺新剧社改称宁河县评剧团,并由省文教厅颁发了演出证。从此,剧团迎来了艺术上的飞跃发展和政治上的崭新面貌。
宁河县评剧团自有了演出证之后,到外地演出不受限制,逐渐声名远扬,更加受到群众欢迎和领导重视。专署特指定李筱舫参加了河北省戏剧演出观摩会,会上借阅并抄来了新戏《唐知县审诰命》,并学来“摆展”绝技(演员以乌纱帽翅的摇摆来表现剧中人情绪,其奇绝之处在一侧帽翅摇动而另一侧帽翅不动),回团后自己谱曲排演。此前王曼玲、吴艳霞先后来团加盟并担任主演,又配备了美工师和灯光师,置备了大型硬片雕刻布景和舞台灯光设施。由于剧本好、演员阵容齐整、灯光布景先进,此剧在芦台一炮打响,日演三场,场场爆满。此后作为打炮戏,从唐山一直演到东北,演一路红一路,使宁河县评剧团的声名远播关外。
1954年至1958年是宁河县评剧团最兴盛的时期。在演艺上,先后有吴艳霞、李艳荣、王曼玲、花金香、马玉珍、陈娟娟等名角或来团加盟、或挂牌献艺。这期间除演出传统戏如《六国封相》、《花木兰》、《云罗衫》和现代戏如《刘巧儿》等,还进行了一些配合形势的演出。如1955年为欢迎抗美援朝归国人员,曾赴军粮城举行慰问演出;1957年以北移民村改良土壤、兴修水利、增产丰收的事迹为原型,由李佑生、陈道华编剧,排演了现代评剧《红旗队》,当时全体演员打着背包,徒步到北移民村为群众演出;1958年为配合宣传大炼钢铁,演员身着戏装到街上展演“钢铁元帅升帐”。这期间剧团的演艺水平达到了一个高峰,1956年春,剧团到天津专署参加专业剧团汇演获得成功,上级特颁给大布幕一块以示奖励。在政治上,剧团越发受到重视。当时的县委领导杨志恒同志、李伯芳同志曾多次到剧团指导工作慰问演员;1956年春,上级派张云祥同志到剧团任政治团长;1957年初,张云祥和王心田先后调离,傅德朋继任政治团长;1957年四月,李筱舫参加县政协首次会议并当选第一届政协常委;1958年李筱舫加入中国共产党,成为剧团艺人中的第一位党员。在体制上,剧团于1956年春的“私改”运动中改称“宁河县国营评剧团”;1956年6月剧团工资改革,改按“份儿”分红为基薪分红制,但仍实行自负盈亏,不过有了若干福利,如报销部分医药费、给部分困难演职员一定的生活补助等;政府也开始给剧团一定补贴,数额是每年3000元,并无偿拨给剧团房屋30间,以解决演职员的住房困难。
1958年底,剧团已发展到60余人,所有演出装备如戏箱、布景、灯光等齐备。1959年1月“宁汉合并”,宁河县评剧团除部分老弱病残,其余50多人和所有装备并入汉沽评剧团,团址亦移至汉沽。时,傅德朋任书记,张振起任团长,李筱舫、杨伯英、姜子元任副团长。实际上汉沽评剧团下分两个团,称一团、二团。一团是汉沽评剧团,团长张振起;二团是宁河县评剧团,团长傅德朋,演职员都是各自的人马。期间两方人员存有隔阂,常发生意见分歧,因之演出活动也受到了影响。1962年宁、汉分置,剧团亦随之分家,宁河县评剧团仅分过来18个人,装备也按18个人份分回。宁河县评剧团恢复建制后,李筱舫任书记兼团长,李树茂任副团长。由于人员少,开始只能演一些折子戏。在县里的支持下,剧团努力招兵买马,到1963年发展到40余人,又能演出一些大型的剧目了。1964年古装戏“封箱”,演出《艺海深仇》、《南海长城》等一些现代戏,但演出渐入低谷。1966年田俊清任书记。同年9月,“文革”波及剧团,“炮打司令部”的大字报直指李筱舫等剧团领导。团里先后出现“轻骑兵”和“文艺兵”两个造反派组织,团内秩序陷于混乱,演出活动被迫停止。1967年春,宁河县评剧团被解散,人员大多数被分配到工厂和商业。
“文革”后的宁河县评剧团
1976年10月,“文革”结束。于1969年3月成立并吸收了部分原评剧团人员的宁河县文艺宣传队(该队情况见拙作《“文革”期间的宁河县毛泽东思想文艺宣传队》)随之缩编,改建为30人规模的“乌兰牧骑”式的小型宣传队。在演出了一段时间小节目之后,县里安排李筱舫到宣传队任领导,并着手恢复评剧团。1977年6月,宁河县评剧团在原宣传队的基础上恢复成立,单佑权任书记,李筱舫任团长,冯继祥任副团长。部分原评剧团的演职员陆续归队,如新红生、王玉龙、康志英、王艳波等,剧团迅速扩充到50余人。
剧团恢复后,先是排演一些小型剧目,如《红色联络站》、《十六条枪》等。1977年秋开始排演大型现代戏《夺印》,并一举获得演出成功。此后恢复古装戏、新编历史剧及现代戏三方面并进,演艺渐入佳境。1978年至1987年10年间,先后排演了《十五贯》、《英台抗婚》、《蝶恋花》、《秦香莲》、《张羽煮海》、《墙头记》、《杨三姐告状》、《卷席筒》(上下集)、《狸猫换太子》(上下集)、《牛郎织女》、《凤还巢》等十余出大戏和《井台会》、《三岔口》、《打金枝》、《闹严府》等折子戏。这期间剧团的演出活动十分频繁,除在芦台镇售票演出和任务性演出外,常年在本县农村和毗邻地区巡回演出,本县境内一般在农闲季节出演,全县较大的村几乎演遍;外地农村先后去过武清、宝坻、遵化、唐山东矿区、天津东郊等地;此外多次到塘沽的大沽化剧场、天碱俱乐部,天津的劳动剧场、铁路工人俱乐部和唐山的几个剧场演出。巡回出演通常带着十余出剧目,所至之处一般可连演数天到月余。因演出质量较高,深受群众欢迎,在农村每场观众都有千人以上,在城市常有买不到票的现象。1978年在天津劳动剧场演出《秦香莲》时,天津市评剧团同时在附近的黄河剧场演出,观众纷纷涌向劳动剧场,日演两场且场场爆满,而黄河剧场每晚一场还不能满园。《秦香莲》一剧自1978年上演直至1987年连演10年不衰,成为该团最重要的保留剧目。此期间一些新演员逐渐崭露头角,如冯旭芳、王继娇、王晨霞、冯继祥、王兆林等。
在演出兴旺的同时,剧团的规模不断扩大,装备日臻完备。期间健全了党支部、团支部,政治生活进入正轨;1981年老艺人杨波涛从廊坊评剧团调来任副团长兼导演,分两批招收了30多名年轻的学员。到1984年剧团已发展到70多人,并设置了办公室、业务组等职能部门和演员队、乐队、舞美队、学员队等演职员组织。在装备方面,剧团恢复之初从老剧团接收了部分戏箱,之后陆续由市、县文化局拨款和用本团演出收入购置了大批服装、道具、灯光、乐器等。随着阵容的扩大和演出水平的提高,剧团知名度和受重视程度亦随之提高。团长李筱舫连任县政协委员;市文化局领导亲到宁河观看剧团演出,给予较高评价,并为主要演员颁发了奖品和奖状;1986年由任宜芳编剧,排演了大型自创剧《养蜂人奇缘》,参加了天津市专业剧团青少年演员汇报演出。
“文革”后评剧团在体制上属县文化局直辖的事业单位,由市文化局和县财政局拨款支持,剧团以演出收入弥补经费不足。剧团演职员除学员外均属国家正式干部或职工。剧团外出演出条件十分艰苦,下乡由村里管饭,号农民的房子住;到城市演出则伙食自理,住剧场后台或化妆室;演出给予一定补助,先是每人平均,后引入激励机制,根据上场演员角色情况实行“工分”制,如主演20分、四梁四柱10分、龙套7分等,这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演员的演出积极性。
1987年下半年起,随着电视的大面积普及和群众文娱兴趣的转移,戏剧观众锐减,剧团演出渐呈不景气局面。此后人员渐有调出,年底,全体学员被遣散,剩余不足30人,于1988年1月宣布停止活动放长假。从此,宁河县评剧团名存而实亡。
“文革”后评剧团团址先在芦台镇北街原人民礼堂院内,后移至老中街中段路南一幢两层小楼内(即地震前的五金公司)。现在这幢小楼已对外出租成了一家歌舞厅,由此也可折射出评剧团戏剧性的命运。
主要演员及保留剧目
在剧团(含剧社)活动的近40年当中,涌现了许多知名的演员,鉴于情况掌握所限,仅列举如下数位:
韩凤麟,原河北省昌黎县评剧团艺人,1950年2月加入唐山艺新剧社,任副社长;1951年转入宁河艺新剧社,任社长。为艺新剧社创始人之一。应工老生,是剧社创建初期的主要男演员之一。1952年7月因涉嫌贪污离开剧社,后去了吉林省北安县。
石瑞楼,唐山人,1950年7月加入宁河艺新剧社,曾任艺新工会主席、剧社管委会委员。工老生,是剧社主要基本演员,1956年死于宁河。
白云铭,武清县人,1950年7月从唐山中国戏院来芦加入宁河艺新剧社,工文武小生,与本团女演员孙云霞系夫妻,1955年二人同时离团。
李筱舫,1950年冬加入宁河艺新剧社,先后任副社长、社长;1954年起任宁河县评剧团团长;1959年1月至1961年5月任汉沽评剧团第一副团长;1961年6月至1967年任宁河县评剧团团长(1961年6月至1966年初兼任书记)。“文革”中被下放到宁河木器厂。1977年剧团恢复后仍任团长,至1982年退休。河北省滦南县人,15岁学艺,先工小生,后工老生,从艺40多年,在宁河艺新剧社和评剧团长期任主演,并编导过部分剧目,在冀东一带和东北有一定知名度。
另,杨玉霞,李筱舫妻,工彩旦,1950年冬入剧社,后转入评剧团;李曼,李筱舫女,幼年学艺,工花旦,二人均是主要演员,分别在1967年和1976年离团离队。杨玉春,李筱舫妻兄,艺名明月珠,唐山评剧界“五珠”之一,工青衣、花旦,1950年与李筱舫同来剧社,任艺术教师。已故。
筱俊亭,著名评剧艺术家,1951年曾来芦台与艺新剧社同台演出10天,主演的剧目有《桃花庵》、《杜十娘》、《对金屏》、《珍珠衫》等。
吴艳霞,1953年夏加入宁河艺新剧社,工青衣、花旦,因主演《刘巧儿》一剧而一炮打红。1964年抽调搞“四清”时离团。已故。
王曼玲,河北省高阳县人,出生于梨园世家,其父母均是京剧艺人,自幼学艺,少年即在唐山一带走红。1954年15岁时加入宁河艺新剧社,应工青衣、花旦,兼擅刀马旦,扮相俊俏,嗓音清脆。来芦初演《吕布与貂禅》一炮打响。主演的主要剧目还有《唐知县审诰命》、《大英节烈》、《花木兰》、《云罗衫》等。王曼玲在团近3年,艺术上进步很快,名扬关内外。1956年去了长春,现已是国内知名的评剧名家。
花金香,1955年加入宁河评剧团,在团一年左右,应工青衣、花旦。
王玉龙,“文革”前、后在团,应工老生,嗓音浑厚,尤擅演包公戏,增以饰《秦香莲》一剧中的包拯而闻名。后在团退休,已故。
冯旭芳,1969年加入宁河县文艺宣传队,曾主演现代京剧《沙家浜》中的阿庆嫂。后转入评剧团。工青衣,习学白(小白玉霜)派,主演《秦香莲》、《朱痕记》、《狸猫换太子》、《牛郎织女》等。曾以主演《闹严府》中的严兰珍一角,获市文化局颁发的演出三等奖。
冯继祥,1969年加入宁河县文艺宣传队,曾饰演《沙家浜》中的郭建光。后转入评剧团。先后任副团长、团长。应工小生、老生,曾在多出剧目中饰演主要角色。
保留剧目:
《唐知县审诰命》、《六国封相》、《雷雨》、《杨乃武与小白菜》、《刘巧儿》《花木兰》、《吕布与貂禅》、《宝莲灯》、《艺海深仇》、《八女颂》、《南海长城》、《夺印》、《秦香莲》、《杨三姐告状》、《活捉王魁》等。
宁河县评剧团从艺新剧社发轫,到并入汉沽评剧团;从宁汉分家二次创业,到“文革”初被解散;从1977年恢复重建,到1988年停止演出,经历了三起三落。期间建制沿革、人员去留、事业兴替,头绪纷繁,情事颇多,非此一文可以尽述,亦非一人可以尽记。更兼记述之事多据口碑,非笔者之亲历亲见,其中缺失和错谬在所难免,聊作引玉之砖,以俟知情者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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