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全市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开展,近日,廊坊市大厂消防大队在消防监督检查过程中,依法对隐患单位——大厂县评剧团进行了临时查封,责令其停产停业限期整改。

大厂消防大队监督人员在前期开展的“两个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大厂县评剧团演播厅内幕布、地毯、壁毡等采用了易燃可燃装修材料,且未经过阻燃处理,存在火灾隐患。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当即对其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进行整改。

但在复查过程中,发现该单位并未按期改正。因该单位属于公众聚集场所,一旦发生火灾将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大厂消防大队监督人员当场依法对大厂县评剧团进行了临时查封,在评剧团的显著位置张贴了封条,对整个过程进行了拍照取证;与此同时,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将这一情况向县政府做了专题报告,由县政府牵头,组织安监、文化、消防、工商四部门,督促该单位对隐患积极进行整改,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隐患,从而确保辖区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目前,廊坊市大厂县评剧团已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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