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印花布印染”、“烧架香”、“补锅手工技艺”等也有失传危险
株洲物华天宝,炎帝文化、工业文化、红色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十分丰富。但昨日我市召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上透露,不少“非遗”项目濒临失传。
省级以上“非遗”项目,我市有11项
据了解,我市炎陵县的“炎帝陵祭典”、醴陵市的“釉下五彩瓷烧制技艺”2个项目已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市戏剧传承中心的“长沙花鼓戏—湘东路子”、茶陵县的“客家火龙”、攸县“贾山皮影”等11个项目被列入湖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株洲县的“渌江龙舟赛”、芦淞区的“百井剪刻纸”等33个项目被列入株洲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
目前,我市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人,省级代表性传承人4人,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31人。
保护制度缺失,“非遗”项目濒临失传
目前,我市已初步建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体系,但尚未出台有效的保护制度。“保护制度的缺失,使得有些地方、部门对非遗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市文广新局局长吴安浩说。
同时,对我市濒临消失的市级项目,也缺乏有效保护措施。比如我市的“蓝印花布印染”、“烧架香”、“补锅手工技艺”等市级保护项目,就有失传的危险。去年年底,株洲县“太湖皮影戏”传承人唐升习过世,其“太湖皮影戏”也随之失传。
我市33个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和31位市级项目传承人,至今没有项目保护经费和传承人补助经费,使我市“非遗”项目的保护和传承陷入窘境。
保护“非遗”,多家单位明确分工
对于这些祖先留下的瑰宝,我们该怎样保护?昨日召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对各个成员单位的职责有了明确分工。
市政府法制办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制度建设和行政执法监督;市发改委负责配合、参与有关单位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重要项目的审核立项;市财政局负责协调、解决株洲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工作经费和市级非遗项目、传承人保护经费及补贴,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市文物局负责对我市文化遗产进行挖掘、监督、鉴定及保护,协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相关工作等。
目前,市政府先后公布了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今年还将出版《株洲民间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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