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工程”启动后,华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华县人民政府主管文化工作的副县长为组长,政府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文体事业局、财政局、建设局、经发局、国土局、文物旅游局、民政局等部局为成员单位的“华县民间文化保护工程领导小组”。县文体事业局为牵头部门。文体局成立了“华县民间艺术研究会”,有一名副局长具体负责。县文化馆亦组织专业人员开展此项工作。从上到下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组织体系。自工作开展以来,先后调整充实了“华县皮影艺术协会”组织机构和有关人员,恢复了一部分皮影班社,整合了一部分以皮影雕刻为主的文化产业。

截止目前,全县有“华州皮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皮影文化中介传媒单位5家。有“华县皮影艺术协会”一个,有会员93人。皮影班社13个,有皮影艺人67人。有一定规模,形成产业化的皮影雕刻作坊4家,全县有皮影雕刻从业人员800余人(含零散个体人员)。

华县皮影的保护、发展和产业开发初见成效责任重于泰山。“优秀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对我们始终是一个重要的课题。华县皮影在发展传承过程中,各个时期都有著名的艺人出现,演出、雕刻、美工、编剧人才济济,各领风骚数十年,从无间断。自“优秀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工程”启动以来,中共华县县委、华县人民政府将华县皮影的保护与发展列入日常议事日程,不定期地研究解决此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在2006年县人大十五届四次会议上,将华县皮影的保护利用、产业开发列入了“十一·五”规划,确定为华县对外宣传的四张名片之一,县财政每年列支10万元用于皮影保护。县人民政府和文体事业局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强优秀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工作的通知》、《华县皮影保护与产业开发规划》,制定了《华县皮影保护与发展的具体措施》、和《华县培养皮影戏传承人奖励办法》等文件,并对德艺双馨皮影老艺人给予生活补助。为有效实施保护,申请注册了“华州皮影”、“华县皮影”等一批商标,制定了《华县皮影制作、雕刻产品质量鉴定标准》,工作初见成效,使华县皮影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

2004年2月,光明日报报业集团《新京报》编发了题为《最后的华县皮影》一文,互联网、新闻媒体广为传播;5月,中央电视台(7)《乡约》栏目编播了《最后的华县皮影传人》,陕西日报登载了《寻找时间深处的影子》访谈报道,一石激起千重浪。8月,华县人民政府主持召开了有省、市60余名专家、学者参加的“华县皮影保护与发展暨产业开发座谈会”,收获颇丰。会后,“华县民间艺术研究会”随即成立开展工作。2005年9月,以华县皮影为主要内容的“华县民间艺术展览”面向社会常年开放。同年,具有抢救、保护性质的《华县皮影》系列光碟由太平洋音像公司与华县文体事业局联合摄制面向社会发行。目前,皮影艺人(演出、雕刻)遍布全县12个乡镇,约占全县乡镇总数的80%,以老带新、以师带徒、与企业联姻开展专业培训的皮影艺术传承机制已经形成。皮影演出班社已由上世纪90年代的十家发展到13家,全县共有皮影演出艺人60余人。皮影雕刻已形成产业化,以汪天喜、薛宏权、张华州等为领军的皮影雕刻产业异突起,全县从业人员800余人,年收入近千万元,产品畅销国内,远销德、意、日、英、法、美、加拿大等十余个国家,成为我县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

卓有成效的工作,得到了国家、省、市文化主管部门和全社会的肯定。2004年10月,华县人民政府命名柳枝镇梁堡村为“皮影专业村”;2005年1月,陕西省文化厅命名华县为“陕西省民间艺术·皮影之乡”;同年7月授予“华县皮影·全省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称号;2006年5月20日,(国发〔2006〕18号文件)公布华县皮影列入国家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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