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着眼推动陕西文化事业大繁荣大发展,实现由文化资源大省向文化产业强省转变的大目标,不断加大文化体制改革力度。日前,以省直14家文化事业单位成功转制为8大文化产业集团为标志,陕西省文化体制改革“转企改制”已圆满完成,陕西文化事业迎来了一个蓬勃发展的春天。
近年来,陕西省坚持把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省直文化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省属经营性文化单位考核暂行办法》等文件,积极稳妥地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今年10月28日,陕西演艺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广播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电视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正式揭牌成立,标志着陕西文化体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至此,由原来省直14家文化单位改制的陕西文化产业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西部电影集团、陕西出版集团、陕西新华发行集团、陕西演艺集团、陕西省广电网络公司、陕西广播产业集团、陕西电视产业集团8大集团公司全部形成。新组建成立的陕西文化产业投资控股公司总资产21.7亿元,是陕西省文化产业发展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投融资新平台,目前公司已启动30亿元投资西安文艺路改造工程,建设陕西歌舞演艺基地,使其成为集演出、旅游、文化创意为一体的陕西“百老汇”。
由原陕西省歌舞剧院、省乐团、省杂技艺术团、省民间艺术剧院、省京剧团、陕西人民艺术剧院、西安人民剧院、省演出公司8家单位的资产为基础组建而成的陕西演艺集团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经营范围涉及艺术生产、研究和辅导,演出经销,演艺文化衍生产品的开发和销售,舞台美术、服装、灯光、音响设计制作,主办、承办各类大型艺术活动。集团将以整合优质资源、打造精品力作、开拓演艺市场、发展文化产业为重点,同时负责对子公司经营方向、资产配置、重大决策、主要管理人员配备的管理和监督,负责集团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子公司是集团全额投资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和院团实际,打破现有格局,进行资源重组,合理设置。子公司实行院团长负责制和经理负责制,主要从事产业经营,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子公司按照集团发展战略发挥各自优势,优化资源配置,开展艺术生产,共同打造陕西演艺集团品牌。
陕西广播产业集团和电视产业集团是分别将陕西广播电台、陕西电视台中能够进行市场运营的资产和业务剥离,与目前已有的产业公司整合设立而成,均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公司,成立这两大集团公司是推进广播电台与电视台制播分离的重大举措。
与此同时,陕西省对此前已经成立的陕西广电网络公司、陕西出版集团、陕西新华发行集团和西影集团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全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内部人事、分配等机制和管理制度改革,激发活力,加快发展,做大做强文化产业。
文化体制改革使陕西省丰富的文化资源得到有效整合,文化产业集约化、规模化水平不断提高,品牌知名度、影响力进一步扩大,产业积聚效应初步显现。今年西安曲江新区文化产业扶持资金增至7000万元,入区文化企业已近300家。由曲江新区负责开发的大明宫文化园区去年底正式开建,一期投资35.4亿元。投资30亿元的法门寺文化景区5月9日举行了合十舍利塔落成暨佛指舍利安奉大典,以西安为中心的“东有兵马俑、西有法门寺”文化旅游两翼格局已经形成。陕西的文化市场主体地位进一步完善,活力进一步增强,文化产业创新能力得到极大提升。西安高新区上半年新增创意企业70家,较去年同期增长40%,目前全区创意企业数量累计达 2000多家。
被确定为首批9个全国文化体制改革综合性试点地区之一的西安,改革带来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已初步凸现,西安秦腔剧院创排的大型秦腔交响诗画《梦回长安》面向旅游市场,年收入达到2000万元,创造了营业收入增三倍、演出场次增三倍、演员收入大幅增加的良好局面;创排的《柳河湾的新娘》荣获第十一届全国“五个一工程”奖,大型秦腔音乐剧《杨贵妃》面市后受到广泛好评,被中宣部和陕西省确定为重点扶持剧目。2008年西安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119.37亿元,占GDP的5.5%,文化产业增长率连续三年达到15%以上,全市大力实施的“文化惠民工程”,组织市、区(县)文艺表演团体和电影公司举办“千场演出下农村”“山区孩子看演出”“国产优秀电影进社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等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文化体制改革带来的成果。
(摘自 《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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