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林兴,男,出生于1962年11月,毕业于许昌市职业技术学院音乐系(大专),国家二级演员,现任许昌市曲剧团副团长,市戏剧家协会副主席。主攻:丑行兼演须生。
刘林兴主要的剧目有《鳖户传》、《刘公案》、《养儿无错》、《铡许翠苹》其中《李豁子离婚》中饰李豁子一剧曾荣获河南省现代戏剧超三百场演出奖。
1997年在市“振兴杯”青年戏曲清唱大赛荣获一等奖。1999年在市第三届戏剧大赛中《冤家亲家》中饰刘德仁,荣获一等奖。1999年8月在河南省“王屋山”杯戏曲大赛中荣获二等奖。1999年10月在河南省青年戏曲大赛荣获二等奖。2002年2月 随省中州艺术团赴台湾演出,并荣获两岸文化交流奖。2003年在河南省曲剧大赛中获二等奖。2003年9月,参加中国滨州、博兴国际小戏艺术节荣获金奖。2007年所演出的《鳖户传》、《养儿无错》、《麻将豆腐》等由郑州梨园音像社录制VCD光盘全国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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