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目繁多的文艺评奖暴露出越来越多的问题,有必要联系实际积极探讨如何优化文艺评奖机制的问题。"全国政协委员资华筠是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近日,她在政协大会的发言里,对文艺评奖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资委员认为,近年来,我国以不同组织形式举办的各种规模的文艺评奖,对于促进文艺创作的繁荣,培养、鼓励优秀人才的成长,有着积极的作用。但是,一些"功夫"在"诗"外的不正之风,也有增长的势头,导致"评坛"腐败现象的滋生,必须通过优化评奖机制加以遏制。首先是要精炼奖项,力避重复,提高评奖的"含金量"。资委员说,目前,全国各地层层设置的文艺奖项为数甚多,多系统、多层次、多类别和重复性,是圈内、圈外人共同的印象。仅以舞蹈为例,就有全国舞蹈比赛、荷花杯、孔雀杯、群星奖、电视舞蹈大赛等等。表面看去似乎各有区别,实施中却格局不明;更由于对参赛资格限制不严,具体操作程序欠规范,造成大面积重复获奖,久而久之,形成一种追求″巡回参赛---横扫奖坛″的不正常的风气,而且只能上不能下。这种"吃老本"式的重复获奖,不仅降低了获奖的含金量,更影响了后来居上者的发展空间。
二是要对评委进行有效的监督。资委员认为,高层次评委的大多数是好的和比较好的,但也存在一些影响评委公正性、权威性的不良风气。当前为了遏制参赛方对评委的干扰,普遍实行不到最后时刻不公布评委名单的"保密制",其结果仍存在像高考押题一样的"探、押"评委名单现象,而且拜托的方式各有″高招″,有的甚至试图对主办方施加影响,驾驭评委人选。因此要加强评奖的透明度,通过"公示制"公布评委名单,"回避制"排除自己有作品参赛者做评委,以及将评委″背对背″的打分在一定时间后解密,对评奖全过程实施严格的监审等措施,把评委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
资委员还建议,要淡化″获奖论英雄″的观念和组织手段。由于作品一旦获奖,立即层层获益,组织领导者升官,创作人员提级、分房,还有其他实惠,导致有的作品在"公关"方面投入巨大精力。而比赛之后,对获奖作品的继续加工或基础很好一时失利的作品却得不到必要的支持。此外,还应严格评奖操作程序,对参评作品的时限、分类标准、投票程序等制定规则并严格执行。(解放日报今日北京专电
驻京记者 杨丽琼 王亦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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