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戏,有一定的规律,可以说有特定的规律。就吸纳吞吐、吐字亮腔、声腔和韵、都有一定规律,并非是随意演唱而来。
豫剧是一种地方戏,由民间曲艺形式演变而来,但是也有其独特的演唱技巧,演唱特色,否则便不会在民间产生如此深远的影响,也不会流传得如此久远。山东人闯关东没能把吕剧带到东北去,山西人没有把晋剧带到西北去。可见它作为一种地方戏曲表演形式,具有其不可替代的独特魅力。
下边引部分史料中对戏曲演唱技巧与规律之高论于博客,供朋友们参考借鉴。
戏曲演唱的腔、情都是因字而生的。戏曲演唱的吐字发音是互相依存的。它们的关系,如同鸭子浮水一样。清李渔著《闲情偶寄》“授曲,字忌模糊”中说道:“……字从口出,有字即有口,如出口不分明,有字若无字,是说话有口,唱曲无口,与哑人何异哉。哑人也能唱曲,听呼号之声,即可见矣。常有唱完一曲,听者只闻其声,辨不出一字者,令人闷杀。”
清徐大椿在《乐府传声》中曾谈过“声各有形”。元赵孟頰在唱法《出声口诀》中曾说:“天下有有形之声,有无形之声,无形之声风雷之类是也。其声不可为而无定,有形之声,丝竹管弦之类是也,其声可为而有定,其形何等则其声亦从而变矣,欲改其声先改其形,形改而声无不改也,人之声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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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中每一个字的语音结构,是由两个主要部分——发音元素——声母和韵母所组成。这在传统戏曲中,称之谓“字头、字腹、字尾”,在播音学中称为“韵头、韵腹、韵尾”,但其意相通。当字音随着口形送出时,往往有经验的演员并不是直出直入的吐字发音,而是将发音元素分散,分清字的头、腹、尾,而后将字缓缓送出。例如“好”字,唱作“h-ao-hao”(喝-嗷-好),当然,这只是一种特定情境,并不是所有字都要这样唱。
这种分散字音元素的方法,由于各自的元素结构不同,而在演唱时就应有所区分。有的用旋转的跳动力量;有的用装饰音的带音力量;有的用推动性的强音;有的用渐强弱收……总之,中国戏曲的吐字方法甚多,技术性很强,实为演唱之一技。
“劲”的运用,与吐字发音、感情的表达、气的运用有直接关系。它是随着发音吐字的技术要求而灵活运用的。唱腔劲头的恰当掌握,对唱腔的巧、拙关系极大,也为演唱一技。
“味”即韵,有声必定有音,有音必定有韵。演员的音韵不好,听众就会说:“唱的不够味。”唱得好的演员总是韵味十足的。每个字的尾音就是韵,字音归了韵,读起来便能准确,词句合了韵,便易歌唱。
演唱只有把字、气、劲、味四技术练好用好,才能产生声情并茂的艺术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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