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谈到戏剧危机,大声疾呼振兴戏剧的时候,往往看到的只是戏剧评奖的等次、演出市场的萎缩、观众对戏剧的冷落,很少会有人想到戏剧评论与戏剧的繁荣发展有什么内在关系。如果想到,也是认为戏剧评论未配合创作演出做好宣传,未将作品和演员“宣传”出去,说白了,就是没有当好吹鼓手。而从事戏剧评论工作的人士,又埋怨当前重创作、轻评论,很觉委屈。这种矛盾由来已久,一时也难以改变现状。
但我们却很少对戏剧评论自身进行反思。如果说,整个戏剧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危机的话,我认为,戏剧评论存在的危机比戏剧创作演出存在的危机更严重,不能不引起足够的重视。
戏剧评论的危机集中表现为戏剧评论(包括研究)没有获得独立的地位,功能萎缩,缺乏严肃性、科学性和战斗性。其主要表现为:
第一,人情评论、雇佣评论、官本位评论日渐盛行。有的人在评奖评论会或宣传评论文章中,因为是朋友、熟人,为了给某人某单位的参演剧目争取好的奖次,不是从整个舞台艺术的整体内容、艺术手法、呈现方式等来分析,进行客观评价,而是胡乱吹捧。有的接受了别人的润笔费,便一味说好话,把缺点说成优点,将三分成绩说成七分,夸大其辞。有的则因为是领导参与创作,便对剧目极尽吹捧之能事。这种种不良风气,在近几年的戏剧评论中已成蔓延趋势。
第二,拿着一个固定的框框到处套,凡符合自己所持框框的剧目就优,否则就劣。有些评论人士平时不注意了解整个戏剧的发展趋势,不学习新的知识,仅凭自己过去在教科书上学的一些条条或积累的一些经验所构架的主观性很强的评论模式去“框”一切作品。不是从感受分析作品入手,上升为理性,再得出结论。我从近年来所参加的各种评论会中深切感受到,大多数评论人士在评价文艺作品时,最常用也最熟悉的是社会学的批评手法。这种方法虽然是批评的基本方法之一,但不是唯一的方法。何况有不少自诩为行家的人士连这种方法也未必真正掌握。只用一种固定的模式去套一切作品,或用一种主观性很强、根本还不成其为方法的方法去套一切作品,在评论时常常会有意无意排斥了一些有探索创新意识的作品,这使人感到这些评论者的水平不高。原因很简单,因为戏剧本身在发展变化,戏剧观念在变化,观众的审美趣味也发生变化,文艺批评的方法及模式还以不变应万变,就难免捉襟见肘,甚至闹笑话。
第三,对一些探索创新的作品评论评价时过于苛刻,缺乏宽容。近年来,我们云南省不仅戏剧创作,包括歌舞创作都出现过一些探索创新意识很强的剧(节)目和晚会。这类剧(节)目在会演评论评奖中往往引起很大争议。既然是探索创新,争议是难免的。问题是,争议往往不是在剧(节)目的思想内容及总体倾向上,而往往在表现手法、风格样式和个别情节上。对这些有不同看法也是正常的,但因此就将一个剧(节)目全盘否定就不恰当了。这不仅会挫伤创演单位的积极性,也会影响全省戏剧事业的繁荣发展。
文艺创作和文艺评论是繁荣文艺的两翼。创作是基础,文艺评论是推进器。如果说,我省的戏剧创作与全国发达省份相比还有不小差距的话,那么,戏剧评论和戏剧研究又滞后于戏剧创作。这种滞后,必然影响整个戏剧事业的发展。因此,加强戏剧评论的建设,振兴戏剧评论,已成为振兴云南戏剧不容忽视的重要环节。
鉴于此,我希望各有关领导部门切实重视戏剧评论工作,彻底改变重创作轻评论的状况,不要将评论仅仅当做创作的附庸和轿夫,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评论建设,促进评论的健康发展,形成一个良好的氛围和良性循环的发展机制。
同时,一切从事戏剧评论的专业和业余人士应当明确,文艺批评是一门科学,以及它作为一门科学的严肃性、科学性、战斗性、公正性。文艺评论工作者对作品和作者,既不要“捧杀”也不要“棒杀”。既要严肃认真,又要平等待人,以人为善。因此,我们必须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坚持文艺评论的独立性,不要为人际关系所左右。评论工作者和作家、导演、演员既是同一战壕的战友,又是“诤友”,目标是一致的。同时,评论工作者要加强业务学习,更新观念,扩宽自己的文化视野,建立适合文艺评论需要的知识结构框架。既要学会客观把握对一个时期的文艺思潮与发展趋势,作出有真知灼见的概括,又要学会对具体作家作品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评价。这样,才能及时总结创作的经验教训,指导创作,引导观众提高审美趣味和鉴赏水平,同时,也可以为领导部门提供决策的参考依据,从而真正起到促进戏剧繁荣发展的积极作用。
(摘自 《中国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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