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了解到,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9项文化方面议案已经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审议并形成结果。 文化市场历来受到人大代表的密切关注。去年,雷仁义等32位代表提出了关于建议尽快制定文化市场管理法的议案,曾元禄等32位代表提出了关于建议制定文化法的议案。但我国文化市场内容繁杂,职能部门交叉,就目前情况来说,制定一部规范整个文化市场的法律,条件尚不成熟。教科文卫委员会建议国务院根据文化市场的发展趋势,在进一步实施现行法规的基础上,总结法制化管理经验,为今后文化市场法的制定做好准备。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文物保护工作中出现了许多新问题亟待解决,因此修改文物保护法已十分必要。去年,马大谋等30位代表、盛昌黎等32位代表提出了关于建议尽快修改文物议案。文化部已于1998年将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上报国务院,国务院法制办就修订稿广泛征求了各省区市、有关部门及专家、学者的意见,并就修订稿的重点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
对于宋木文等33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议重新启动修改著作权法的议案,国务院已重新启动了著作权法修改工作,并将于年内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对于邵峰晶等32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议制定网络版权法的议案,国务院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的著作权法案修正案草案中,已对此作了相应考虑。此外,对于李成博等32位代表、郜彦茹等32位代表、南振中等31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议制定新闻舆论法及新闻舆论监督法的议案,教科文卫委员会将与有关部门密切联系,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新闻立法的研究、论证工作。 (中国文化报 徐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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