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自治区文化厅发布消息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和地方戏保护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从开展全区地方戏剧种普查工作、实施地方戏曲振兴工程、积极发挥乌兰牧骑、加强地方戏曲剧本创作、加强地方戏曲公益演出、培育地方戏曲节庆惠民品牌、改善地方戏曲创作演出条件、扶持已转企地方戏曲艺术表演团体改革发展、建立地方戏曲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和加强戏曲普及和宣传工作十个方面促进戏曲事业繁荣和地方戏振兴发展,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求。(记者 张昊文)
(摘自 《内蒙古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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