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京剧》今年第五期,以《郭启宏如是说:雅,“老妪能解否”?》为题,摘载了《上海戏剧》2002年10期上的郭启宏先生文章的主要内容(以下简称“郭文”),读后以为强调文艺作品要追求高雅、精益求精,这是无可非议的,但不宜失于偏颇。我想就此谈几点俗见,以求雅正。
什么是“老妪”和“能解”?“老妪”在原典故中指不识字的老年妇女。所以,白居易不得不把自己的诗亲自读给她们听。郭启宏先生把这个概念的外延扩大为“包括虽然不老又非女性,却是低文化的受众”,我们现在就按这个概念来讨论问题也是可以的。但把“老妪”们笼统地斥之为“鄙陋俚俗”的“庸众”就很不恰当了。须知,文化水平的高低与精神境界的高下无必然联系。“能解”指什么,郭文未明确说明。我认为主要指语言通俗好懂(这是最基本最主要的)从而思想内容能理解。
郭文把“能解”与“媚俗”相提并论,认为“‘能解’与‘媚俗’只差跬步,‘能解’一经标榜,便成‘媚俗’”。此论非常偏激。什么是“媚俗”?“媚”什么“俗”?俗,有“民间的”、“大众的”、“通俗易懂的”、“未皈依佛门的”、“粗浅的”、“平庸的”、“鄙陋落后的”等多种含义,不论是名词还是形容词,并不都是贬义的。郭文把它放在“媚”字的后面,不加区分地称之为“鄙陋俚俗”的“庸众”,主张“不要有从众心理”。可见,这个“俗”也就是所有“低文化的受众”,即“老妪”。这种以高雅自居,鄙视人民大众的态度是不可取的。如果不鄙视“低文化的受众”,而是像白居易等许多古今中外的文人(如俞伯牙、欧阳修、马雅可夫斯基等等)
那样,以民为友,以民为师,有何不可?我们的文艺本来就是为人民大众服务的!怎么能说是谄媚,讨好呢?
关于“标签”。走出“象牙之塔”、“为人民大众服务”、“贴近观众”、“赢得市场”、“ 便于操作”、“文化搭台,经济唱戏”本身并不是“标签”,而是符合党的文艺方针和当前改革现状的一些正确提法。虽然我们也看到,确实有些灵魂丑恶的所谓“著名××家”之类,把它们当作标签,挂羊头,卖狗肉,令人可恶,但我们不能因此就迁怒于这些提法。市场上贴着名牌商品“标签”的伪劣商品很多,我们难道可以否定那些名牌吗?如果是真心诚意地为人民大众服务,并且为此而贴近观众,有什么不好?在商品经济的大潮中,没有钱什么事也办不成。许多专业剧团卖不出票,“不演不赔钱,少演少赔钱,多演多赔钱”,一个名演员的收入还赶不上一个小歌星。在这样严酷的现实面前,不从实际出发,而要自命清高,能行得通吗?戏曲界不景气,就是因为与观众离得越来越远了。你不放下架子想方设法去“贴近”他们,这个“上帝”,这个“衣食父母”是不会主动买你的账的。现在许多专业戏曲工作者,包括退休的和在职的,纷纷走出剧场剧院,进入票房,进入公园,去“贴近”那些水平不高的戏曲爱好者,参与演唱和辅导活动,使业余戏剧活动出现一派生机。他们不鄙视低水平的业余戏剧爱好者,不计较名誉地位和报酬的有无(多数是义务性的)。他们的态度和做法,是非常明智的、值得赞扬的,所以受到了普遍的欢迎和尊重。中央电视台戏曲频道办的“过把瘾”和“戏迷俱乐部”两个栏目,受到全国戏迷们的欢迎,越办越红火,就是因为他们把国家级的电视台“贴”到普通戏迷的心上,把专家与老百姓“贴”到了一块儿,把“阳春白雪”与“下里巴人”“贴”到了一块儿。
普及与提高的关系。普及与提高是一对不可分隔的矛盾统一体,是相辅相成的。我们既要普及,也要提高。没有普及,鄙视普及,否定普及,就没有提高的基础,提高就成了一句空话。“象牙之塔”也得建在实实在在的大地上,而不能悬在空中。有见地的文艺工作者,总是满腔热情地主动地到群众中去发现、搜集、学习、鼓励“老妪”们的艺术创作,帮助他们整理和提高,而不是把他们看作“庸众”,把他们的作品骂作“粗俗”的“下三流的东西”。如何才能提高,谁有责任和义务做提高的工作?郭文说:“老妪与诗之间,决定需要的只能是老妪们”“改变自己,向诗的审美层次攀升,而不是让诗放弃品位去低就鄙陋俚俗!”这就是说,等着“老妪”们自己去“改变自己”,否则我就不去“低就”你们。试问,文人雅士们都鄙视“老妪”,不肯“低就”,“老妪”们怎么“向诗的审美层次攀升”(且不说“诗的审美层次”也有是非、高下、精粗、雅俗之别)?高玉宝本来是一个连常用字都写不全的普通战士,如果谁也不去帮助他,能写出著名的自传体小说《高玉宝》吗?老一辈文学理论家郑振铎先生就专门写了一本内容很丰富的《俗文学史》,对古今民间文学作了深入的研究,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倘以‘老妪能解’为圭臬,则谈何审美?那还有诗吗?”我们提倡“老妪能解”,并非要求所有文艺作品都必须做到“老妪能解”,而是在党的文艺方针指引下,百花齐放,满足人们的不同需求。既要锦上添花,也要雪中送炭。既要“袅晴丝吹来闲庭院,摇漾春如线”,“海岛冰轮初转腾,见玉兔,玉兔又早东升”,也要“常回家看看,回家看看”。人人都有选择文艺爱好的权利,任何人都不能用一己的标准去要求他人,文艺工作者应该自觉地去满足人们的不同爱好和要求。
郭文质问:“雅,老妪能解否?”这意思就是说,凡高雅的都是老妪不能解的,老妪能解的只能是“粗俗”的“下三流的东西”。这就把雅与俗的关系绝对化了。事实是,高雅的“老妪”未必不能解,“老妪”能解的未必不高雅。白居易经过修改达到老妪“可解”的作品,你能说都不雅了吗?欧阳修的《醉翁亭记》雅不雅?可它却是经过“老妪”提意见修改了的文章。古代许多优秀民歌(如《诗经·国风》、汉魏《乐府》民歌中的《孔雀东南飞》、《木兰诗》、《敕勒歌》等)都是当时的“老妪”们的杰出作品,古今传诵,雅不雅?侯宝林的相声雅不雅?街头剧《放下你的鞭子》雅不雅?所有这些,都是“老妪”们能解的,有的就是“老妪”们自己的创作。其原因就是雅与俗是相容的关系。许多文艺作品本来就是雅俗共赏的。我们提倡的、群众欢迎的也是这类雅俗共赏的作品。
如果把“能解”看成主要是语言上的通俗易懂,我倒赞成把它作为重要“圭臬”之一。文艺作品写出来是为了给别人看的,如果为了“雅”,写得谁也看不懂,不如不写。唐宋八大家之一的韩愈写了很多好文章,但也有败笔之作。据说他写过一篇散文《南山》,里面充满了典故,几乎无一字无出处。因而连一些文人雅士也难解。有人就批评说:“《南山》不作无害也。”
众所周知,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朱德同志,曾是前清的举人,写得一手好文言诗,已有《朱德诗选》问世。他就强调过,诗的语言不宜艰深,应该平易好懂。再扩大一点说,五四新文化运动的重要成果就是让白话文取代了文言文的统治地位,让高雅和通俗在最大的范围内统一了起来,为使“老妪”们成为文化的主人创造了必要的条件。如今“老妪”们终于成了社会的主人和文化的主人,我们却提倡文艺要“雅”得“老妪”不能解,这不是一种倒退吗!
本贴由ljh于2003年6月11日12:51:04在〖中国京剧论坛〗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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