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批评“公款追星”现象

广西恭城县前不久搞了个“桃花节”,花费数十万元请来几位影视明星献演助兴。不料桃花不捧场,眼看“佳期”将近却眉头紧锁,一朵都不开。情急之下,主办方居然想出这样的奇招:给桃树穿衣,在地里点火,想把树烤热一点,催花快开。

为谁辛苦

对于广西的这个事例,参加全国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的全国政协委员黄婉秋批评起来毫不客气:“难道有明星出现了,你们的经济就会发达了吗?老百姓就拥护你们了吗?有这几十万元,为老百姓做点实事不好吗?” 这位因塑造了“刘三姐”形象而蜚声中外的艺术家,对于广西的另一个艺术节同样十分不满:“搞这么大型的活动,请大批的明星大腕,每次都得投进去几百万、上千万元的钱。钱从哪来?一是财政,二是企业赞助。说是靠这个招商引资。热闹是很热闹,可是最后签下合同、真正实施的项目没有几个。简直就是劳民伤财!”

公款追星

地方政府被港台明星蒙骗,白搭巨额赞助费的案例也屡见不鲜。有的港台明星打着“义演”的招牌,骗得政府许可和观众信任,真相却是义演不义,中饱私囊。长沙曾举行过一次港台歌星“防汛减灾演唱会”,但到审计机关介入时湖南省民政厅都未收到一分钱救灾款,演唱会组织者以演出费用名义获得的银行贷款200多万元,早在演唱会举行之前就汇往香港一家公司了。 让人不安的是,不少地方举办这类活动的主要目的,是投领导所好,让他们满足自己享乐的欲望。另一方面,现在内地观众日渐成熟,对明星的崇拜心理日趋淡化,因此很多演唱会的票卖不掉。为了撑门面,主办方只好大量赠票,这使得相当一部分门票是公款消费。
全国政协委员、解放军艺术学院副院长李存葆指出,观看这种演出,老百姓并非在“免费”享受政府提供的服务。花财政的钱,就是掏老百姓的腰包,其实是“政府请客,百姓埋单”。

哄抬“星”价

高价请星,价有多高?据业内人士透露,2003年内地一线当红歌星参加商业演出的价码是每场20万元至30万元,港台一线歌星则高达80万元至120万元。
有委员说,2003年夏天,一位香港女影星到东部某市出席一个剪彩仪式,仅露了20分钟的脸便拿走上百万元。在较早的一届大连服装节上,香港一个以打斗取笑出名的男影星,唱了一首谈不上任何演技的歌,就得到50万港元。而一位以警匪片闻名的香港男影星,仅穿着一件睡袍类衣服在两场演出中晃了一下,既没唱也不跳,就卷走了120万元人民币。这只是费用的一部分。现在港台明星来内地演出,随员动辄达到一二百人以上。住要四星级以上饭店,主要演员更要住入总统套房;行要奔驰、卡迪拉克,甚至警车开道。
李谷一委员认为,许多地方大搞综艺演出,不仅是一种虚浮的面子工程、政绩工程,而且是造成一些演员身价畸高的重要原因。“这实际上是一种变相哄抬‘星’价。”

走向市场

大型晚会都应该走向市场。”李谷一指出,“繁荣文化也应该按照市场规律来做,不能由‘政府搭台、明星唱戏’,应该交给演出公司,有市场就办,没市场就不办。”“要建立起完善的文化市场,除了公益文化外,应逐步由国家办文化向市场办文化转变。”她说。 新华社记者李柯勇 李薇薇 张玫

(摘自 《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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