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项 目
实 施 内 容
责任部门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与完善
农村文化设施建管用
新建189个文化广场,实现所有行政村全覆盖。对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标准,分步实施村、社区文化室达标工程,推动各县(市、区)加强投入和管理,结合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扩大村、社区文化室面积,完善设施,充分发挥文化室的功能。
社文处
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
结合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建设,提升、完善设施条件,重点推进乡镇、街道、社区公共电子阅览室标准化建设,按照乡镇(街道)、城市社区12台电脑终端的标准配置。
社文处
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和数字文化馆建设
在市图书馆数字图书馆已建部分的基础上,加大投入,进一步完善数字资源信息库、开展3G网络、手机图书馆、网上读报等多样化、个性化服务,同时向县、区级图书馆普及推广。建设数字文化馆网站,形成具有扬州特色的优秀群文作品数据库,发布公共文化服务信息,推广具有地域特色的文化资源和品牌文化活动。
社文处
图书馆
文化馆
图书馆分馆建设和古籍保护
新建3个图书馆分馆,继续完善总分馆通借通还功能。继续开展古籍普查,做好珍贵古籍的修复保护工作。
社文处
图书馆
“幸福扬州”送文化进社区活动
通过开展文艺演出、美术书法摄影展览以及培训活动,为社区文化建设提供必要的示范指导,全年送演出展览活动进社区24场。市区联动、社区参与,与市文明办联合开展“身边的好人”创演活动。
社文处
艺术处
相关院(所、团、馆)
社区广场舞蹈辅导员交流培训
规范社区广场舞蹈的开展,提高水平,继续与市舞协联合举办社区广场舞辅导员培训活动,发动更多的舞蹈家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广场舞,供市民学习推广。
社文处
推进“书香扬州”建设
积极引导市民、机关干部、企业职工爱书看书,引导实体书店、品牌书店发展。推进数字农家书屋和农家书店建设。依托书屋开展“读书演讲大赛”、“读书朗诵表演”等读书评比活动。组织开展争创农家书屋建设先进乡镇、先进农家书屋、优秀管理员等活动。
新闻出版处
非遗传承与保护
做好16个国家级项目中长期保护规划的编制,启动省级项目中长期规划的编制工作。做好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传承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评选公布第三批市级非遗名录。积极申报第四批省级传承人和第三批国家级名录。对老艺术家、老艺人的名段名篇进行录音、录像,做好研究整理出版工作。办好非遗系列讲座,向市民普及非遗保护知识。在遗产日等重大节庆日举办各类非遗展示、展览活动。
社文处
非遗项目保护单位
艺术创作生产与文化标志性工程
文艺创作与理论研究
恢复出版文艺创作与研究刊物《绿杨》,搭建平台与载体,加强培训与交流,推进文艺创作、评论与地方文化研究。继续抓好《扬州艺术丛书》的编辑出版工作。
艺术处
艺研所
剧目室
专业院团等
扬剧创作与演出
创作扬剧《新亭宴》(衣冠风流),申报省舞台艺术精品工程。移植改编传统剧目2-3台。为新录用学员排演一台剧目。
艺术处
扬剧研究所
木偶剧创作与演出
创作一台适合海外市场的精品木偶剧目《胡桃夹子》,申报江苏省舞台艺术精品工程,争取参加国家文化部举办的全国木偶皮影调演;完成木偶系列短剧《中国神话》的一度创作。
艺术处
木偶研究所
曲艺创作
积极组织打磨、修改中篇弹词《盛世红伶》等剧(节)目,申报参加首届江苏省“文华奖”展演。创作曲艺中篇《郑板桥》、2-5个短篇曲艺书(曲)目,参加第五届江苏曲艺芦花奖评选。移植、改编长篇扬州评话、扬州弹词各一部。
艺术处
曲艺研究所
音乐舞蹈创作
加紧舞剧(音乐舞蹈诗)《千年运河》、《孔子》等剧本的创作,争取年内投入排练。组织打磨符合条件的优秀舞蹈节目,申报参加江苏省首届“文华奖”展演。
艺术处
歌舞剧院
文化艺术学校
美术创作
积极论证、启动纪念扬州建城2500周年重大题材美术精品工程。结合打造新扬州画派,创作一批书画作品,参加省以上各级美展并获得奖项。
艺术处
国画院
文化艺术学校
大型文化活动
策划组织2014年春节联欢会暨城市荣誉表彰会文艺演出、市民日、中国扬州“烟花三月”国际经贸旅游节、中国扬州世界运河名城博览会等重大节庆的演出、展览活动及群众文化活动。
艺术处
歌舞剧院
公益性演出惠民活动
深入开展“百场公益演出”、“音乐厅市民开放日”、“扬州之春”艺术周、“周周看扬剧”、送文艺下乡等惠民演出活动。
艺术处
有关院团
第五届老年艺术节
努力把老年艺术节办成质量高、内容新的群文盛事,为广大老年市民提供丰盛的文化大餐。
专业院团
社文处
文化标志性工程
推进文化艺术学校改扩建工程,放大扬州艺术职业教育效应;推进扬州新大剧院(戏剧曲艺博物馆)建设。
艺术处
文化艺术学校
文化产业发展
文化产业发展
加强对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的组织和申报,用足用好扶持政策。创造条件做好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相关工作。推动整合相关产业资源,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健全文化产业统计体系,为推进文化产业发展提供决策、考评依据。
文化产业处
计财处
广电新闻出版工作和文化市场管理
公益电影放映工程
全市农村放映电影12372场(行政村),在完成固定点建设任务、并按照规定的程序验收的前提下,宝应县完成728场固定点放映任务,高邮市完成1040场固定点放映任务。全市77个乡(镇),14个街道,全年组织免费放映电影160场。
传媒处
广播电视宣传管理
召开改进会议报道座谈会。指导播出机构切实改进会议报道工作。制定我市播出机构栏目创新创优考核办法。开展视听网站微电影网络剧管理和舆情分析。加强收听收看工作,全年印发《扬州收听收看》24—28期,组织开展2次集中收看收听活动。开展扬州市优秀广播电视作品评奖活动。
传媒处
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
全年组织两次综合执法行动,清查有害卫星电视节目信号和打击非法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违法行为。召开整治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创建“无小耳朵社区”现场会。印发“无小耳朵社区”考核办法。加大对涉外企业、大专院校和三星级以上宾馆酒店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超范围接收与传输行为。
传媒处
文化综合执法支队
安全播出工作
确保重大节日(如元旦、春节、五一、国庆),重要会议(如全国、省、市“两会”),重大活动(如4·18国际经贸旅游节、运博会)等期间的播出安全。
科技处
广播电视业发展
新增有线电视6000户,新增数字电视转换用户10万户。引导、指导宝应、仪征创成省数字电视城乡一体化县(市),高邮创成省有线电视用户户通县(市)。
科技处
播出机构广告管理
开展以医药类广告、插播广告为重点的虚假广告治理。实行目标管理,按照有升有降的要求,全市各播出机构2013年公益广告播出在黄金时间达标基础上,增加5%;控制医药类广告总量,2013年播量减少5%。
传媒处
网吧和娱乐、演出市场监管。
在强化日常监管的同时,组织开展网吧市场专项治理、暑期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专项清查、农村及城乡结合部演出市场专项治理、歌舞娱乐场所及游艺娱乐场所专项检查等行动,确保文化市场繁荣有序发展。
文化综合执法支队
市场处
新闻出版版权管理
严格新闻出版审批制度。深入开展“走、转、改”行动,清理整顿记者站,规范记者行为。加强中小学教辅教材监管。进一步做好报刊审读工作,全年编印22期审读报告。深化非时政类报刊改革。完善政府机关和企业软件正版化,加大著作权保护与登记工作。
文化综合执法支队
新闻出版处
版权处
“扫黄打非”工作
深入开展清查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及印刷企业专项清查行动。开展清除网上淫秽色情垃圾专项行动。大力查处侵权、盗版出版物和网上侵权、盗版行为,严厉整治非法报刊、非法网络报刊和非法报刊网站行动。
文化综合执法支队
新闻出版处
版权处
(责任编辑:水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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