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越剧《红楼梦》的作曲者之一高鸣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将上海音像出版社告上了法庭,并索赔10万元的经济赔偿。
据悉,音像出版社之所以“惹火上身”,是因为没有给《红楼梦》VCD署上全部作曲者的姓名。作曲者高鸣表示,“2002年,我就发现他们出版的《红楼梦》没有署我的名字。当时经过交涉,出版社和我签定了和解合同,约定他们的使用权限到2003年12月31日止。但现在,我发现他们依然在销售没有署上我的名字的《红楼梦卡拉OK》。”
高鸣透露,他从去年底开始多次写信。对方的律师回信,要他把侵权的情况写封说明信,但他在寄去说明信后,对方却没有作出任何回答。鉴于对方的冷淡态度,他这次提出了5万元的经济赔偿和5万元的精神损失赔偿,并要求音像出版社公开道歉。(茅中元)

(摘自 《新闻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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