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杭州今日专电 浙江小百花越剧团演出的《西厢记》曾享誉全国,昨天却为此引发了著作权纠纷。浙江电大电视艺术分校教授、一级编剧曾昭弘以侵犯其著作权将浙江小百花越剧团、杭州大自然音像制品发行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67岁的曾昭弘诉称:1989年,自己将元曲《西厢记》改编成同名越剧,由"浙江小百花越剧团"演出,一炮打响。据曾昭弘诉,"小百花"剧团十年来在演出该剧过程中,未付给原告法定报酬;该剧多次获国家及省级大奖,但剧团独揽奖金,未给原告分文……
法庭上,小百花剧团辩称:曾昭弘确是越剧《西厢记》的改编者,但小百花上演的《西厢记》包括了导演、艺术指导、表演、舞台设计等人的共同劳动,其著作权应归剧团所有。曾作为改编者只享有署名权。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赵欣 卢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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