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粤计资[2003]2号文批准,广东粤剧院现对广东粤剧艺术中心演艺大楼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东粤剧艺术中心演艺大楼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东粤剧院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20-87048261、87683978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联系人:刘小姐、邝小姐 联系电话:020-83492176、83492175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03号

四、招标内容、规模及标段划分:1、项目概况、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4993平方米,拟建的广东粤剧艺术中心演艺大楼建筑总面积约19887平方米,RC结构,地下二层,地上八层(含梯屋)。其中:剧院最大跨度达46.6米。

①土建施工,含: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基础工程、结构工程、砌体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工程、外墙装饰工程、室内装饰工程(不含精装修工程)。

②机电安装工程施工,含:给水系统、排水系统、电气及照明系统、防雷系统、通风及空调系统、消防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自动报警系统、舞台机械、灯光音响等。

③配套设施,包括:红线内道路广场、园林绿化、排水。

④人防工程施工;

⑤总包管理及配合服务:为招标人另行依法发包和承包人自行依法分包的各专业提供总包管理及配合服务。

(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只设一个标段。

五、预计发包价:约6354万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2008年11月24日----2008年11月25日

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6、投标人自2007年6月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4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注:类似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应有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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