蔺存宝

有关粤剧进课堂的提议,早些时候佛山媒体就有报道。日前,伊可先生又发表《粤剧进教材值得尝试和期待》的评论文章,认为兴趣是培养出来的,小孩是张白纸,能唱歌曲就应该能唱粤剧,为粤剧进课堂拍手叫好。但笔者的看法与伊可先生有所不同。
粤剧的确是一朵艺术奇葩,但毕竟有鲜明的地域特色,没有受到这种地域文化——尤其是方言文化熏陶的人,一般是很难接受的,更不要说欣赏乃至爱好了。这正如陕西的羊肉泡馍,在当地百姓眼里简直是餐桌上的上等美味。但当我和几个广东朋友跑遍西安吃了老字号羊肉泡馍之后,我们最终没能找到贾平凹笔下那碗羊肉泡馍的味道和感觉。
伊可先生认为,兴趣是培养出来的,这话应该没错。但对粤剧兴趣的培养,是否非得在课堂寻找目标却颇值得商榷。
应该看到,课堂里的学生未必都是土生土长的佛山本地孩子。佛山有近300万的外来人口,他们的子女是不是也要接受粤剧兴趣培养?粤剧进了课堂,如果这些成长环境不同的外来学生不愿接受,他们的自由选择权利又该如何保障?那么问题来了,粤剧进了课堂,川剧进不进?豫剧、汉剧、黄梅戏、花鼓戏、二人转、河北梆子呢?
更为重要的是,粤剧同其他戏曲一样,是一门综合舞台艺术。其“以歌舞演故事”既要借助舞台美术,又要讲求文武排场。没有这些辅助条件,是很难达到“无花木之春色,无波涛之江河”的表达效果的。试问,又有哪间学校具备这样的条件?在不具备上述条件的情形下,强制孩子照葫芦画瓢地咿呀学唱,又能让孩子领悟到多少粤剧的精髓。
应该说,保护民族文化遗产,推广粤剧,弘扬艺术的初衷是好的。但在没有充分考虑学生接受意愿的前提下,强行把粤剧推进课堂,写进教材,却未必能实现培养粤剧接班人的良好愿望。在大众传媒、影视传媒极具发达、文化观念东西交汇、个人喜欢高度自由的今天,无论是粤剧还是羊肉泡馍,只能由爱好它的人去欣赏品尝,由痴迷它的人来发扬光大,然后传递给同样对它情有独钟的人。这才符合事物星火相传的客观规律。
不知伊可先生以为然否?

(摘自 《佛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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