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下午,在首批“河南省戏曲之乡”授牌仪式上,开发区被授予“河南省豫剧之乡”称号。
首批“河南省戏曲之乡”评选命名活动是由河南省戏剧家协会组织开展的。其目的是通过评选命名“戏曲之乡”,调动各地落实有关戏曲发展各项政策的积极性,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戏曲发展的良好氛围,创作出更多无愧于时代和人民的精品力作,为加快推进河南打造全国重要文化高地、继续保持河南戏剧在全国的领先地位发挥积极作用。
“河南省戏曲之乡”评选命名活动自去年10月开始申报以来,得到了全省各地的积极响应。今年7月开始,河南省戏剧家协会组织专家评审组,先后到各申报单位进行现场考察。经过评审委员会认真评审,首批“河南省戏曲之乡”命名活动授予许昌市、开封市、汝州市为“河南省戏曲之乡”称号,授予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封丘县、巩义市为“河南省豫剧之乡”称号,授予渑池县为“河南省曲剧之乡”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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