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新民(1937——2003)又名刘孚,男,著名豫剧表演艺术家、豫东红脸流派的重要代表人物之一,豫剧五大风格须生之一。”以继承唐玉成的唱腔风格而闻名,他嗓音特别高亢明亮,唱腔特点突出,做戏认真,登上舞台,便容光焕发,劲头十足。与刘忠河、张枝茂、刘新民、索文化、洪先礼、谢庆军、朱坤芳、陈传明并称为豫东“ 八大红脸王”。
刘新民师从李洪友,接受过唐玉成的教诲,师从李洪友,工须生(红脸),由于他唱戏从不惜力,自幼便有“舍命王”的美称,刘新民一生演戏颇多,多为古装袍带戏。如《串龙珠》、《杨河堂》、《悬空案》、《斩黄袍》、《白虎堂》、《十五贯》以及《刘公案》。特别是《刘公案》,不仅是其拿手戏,也是其看家戏,代表性剧目。每每必演,每演必响,唱遍了苏鲁豫皖诸县市及豫北、豫南的广大地区,广泛流传,在苏鲁豫皖一带几乎达到了家喻户晓的地步,被誉为"红脸王"、"拼倒山、"舍命王"、"常胜将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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