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豫剧院一团的前身是人民艺术家、豫剧大师常香玉创办的“香玉剧社”(创立于1948年),现为文化部确定的首批“全国地方戏创作演出重点院团”。为了加强我团艺术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业务人才队伍结构,计划面向全省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具备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

2.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规定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1.戏曲表演专业

要求:(1)具有较成熟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一定的舞台表演经验;
(2)年龄在35岁以下。

2.乐器演奏专业
要求:(1)具有较成熟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一定的舞台伴奏经验;
(2)年龄在35岁以下。

3.舞美技术人员
要求:(1)具有较成熟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一定的舞台工作经验;
(2)年龄在40岁以下。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喜爱戏曲艺术,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符合拟聘岗位工作要求;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拟聘用岗位所需其它资格条件;
6.具有一定的表演、演奏、舞台工作经验者以及较高的专业技术能力,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工作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业务考试、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 发布公告(2017年9月28日—10月15日)
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9日—10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河南豫剧院一团办公室
3.报名电话:0371-60120885
4.报名者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现场报名须提供:
(1)报名时如实填写报名表;
(2)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及专业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专业技术业务考试资格。

(三)专业技术考试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河南豫剧院一团

(四)考察

专业技术考试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遵纪守法、计划生育状况、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方面,并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复查。

(五)聘用
实行试用期,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豫剧院有关规定执行。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河南豫剧院一团
2017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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