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政府投资操办的“中国京剧艺术节”应该是由哪一种“京剧”唱主角?政府应该投资扶植哪一种“京剧”?不能在市场上存活,与传统戏一样需要政府投资的新戏,怎么证明你的创新是适应了时代,是有生命力的呢?故宫因为它的历史文化价值可以由政府投资保护,而新造一幢商务楼也让政府花钱保护,造它干什么呢?
“中国京剧艺术节”已经连续举办了4届,很明显,主办者是“一边倒”的倾斜于“新编戏”,而冷落传统戏的。所谓“京剧艺术节”实质上是“京剧新戏节”,传统戏的演出不仅量少,而且只能作为“展演”节目,不能参加评奖。仅有的一两台传统风格的节目,还必须是新编或改编的,只有本届增加了一项“武戏擂台赛”,使传统戏的份额略有增加。在这种规则的制约下,各地京剧院团的投资重点自然也就倾向于新编戏了。
如今的新戏创作者,往往把自己打扮成“救世主”,舆论一批评他们的作品背离了传统戏曲的精神或规律,他们就声称自己是为京剧寻求“生路”。而事实上,在今天,无论是传统戏,还是新编戏都是没有完整的市场生存能力的。我不知道,现在哪一个院团能够完全离开了国家的资金投入而生存。这并不奇怪,京剧作为民族文化的代表,政府投资扶植是完全应当的,由政府投资举办京剧节,集中展示京剧艺术的魅力,让更多的老百姓了解京剧,那更是善举,只是政府的资金投入应当考虑投资安全和投资回报。我说的回报,不是指演出一定要收回多少资金,而是指政府通过这种投资所实现的文化价值。
今天,谁都会说“京剧是我们民族的文化瑰宝”,然而,使京剧成为“瑰宝”的究竟是什么?是《空城计》、《宇宙锋》、《四郎探母》、《挑华车》、《锁五龙》……这些经过几代艺术家千锤百炼,承载着传统文化和技艺的传统戏,还是如今那些争新斗奇,满是新观念甚至新名词的新编戏?我想,两者之间谁有投资价值是不言而喻的。外国政府或许会投资扶植交响乐、芭蕾舞,大概不会去投资实验戏剧,去投资摇滚芭蕾《罗密欧与朱丽叶》。
也许有人会说,艺术的生命在于创新,政府应当扶植鼓励。其实,这种创新是极端高风险、高损耗的。数十年来,京剧以及昆曲等古典戏曲,政府及国家院团投入了多少巨资(如今一出戏投资200万,媒体居然赞誉是“小成本”),排演了多少新戏?不讲能否传诸后世,就是今天在舞台上还能演出的又有几出?既然连戏都保不住,这种投资的价值究竟在哪里?
其实,高损耗不止在新戏的存活率极低,更大的损耗还在于它挤压了传统戏的生存和发展空间,造成了传统艺术资源的严重流失。政府的文化投资的取向实际上也体现文化政策的倾向。多年来对新编戏连续不断的大投入不仅自然减少了对传统戏挖掘、整理、演出的投入,减少了对演员传统技艺的培训,如今传统剧目失传,传统表演艺术退化早已成为京剧的严重问题;而且,由于新编戏的速朽招致诸多批评,为此一些政府主办的评奖活动和艺术节,规定必须演出满若干场方有评奖资格,结果招致更为严重的恶性循环。许多剧团为挤入评奖圈,不惜工本凑场次,不仅加大了投资成本,而且进一步挤占了传统戏的学习、排练和演出机会,对传统京剧而言,更是雪上加霜。
许多新戏的倡导者都强调是继承了前辈艺术大师的革新精神,可是他们没有看到,大师们的一生既有大胆的尝试,也有深入的反思,绝不可能一败再败,创新不已。其原因就在于没有人会这样不计回报为他们的“创新”买单。他们的新戏都是经受了市场考验才能存活的。所以,今天的创新也应如此。既然号称是适应时代,是为京剧求生存,那么就应该完全走向市场。如果与传统戏一样需要政府投资,怎么证明你是有生命力的呢?
因此,我认为政府文化部门应当调整对京剧的投资方向:传统戏因为它举世公认的文化艺术价值和在现代社会中的生存困境,应当实行政策倾斜,重点投资保护,加速抢救;创新实验因为其艺术价值之不确定,应当自负盈亏,自生自灭,对于真正有市场、有价值的新戏,政府可以奖励。如此则京剧幸甚!

(摘自 《新民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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