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种艺术门类要获得生存,必须要有观众,没有观众,它就面临死亡。基于这一点,有人提出,不应强调保护京剧,而是应该让京剧在不受任何特别照顾的情况下,通过与其他艺术门类竞争来获得一席之地。如果失败,那么京剧的消亡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没有必要惋惜,这是它跟不上时代节奏的结果。

这种"京剧自然消亡论"在一段时间内,在京剧界内外都是有一定市场的。但我认为,这是一种似是而非的论调。固然古往今来,曾有过无数的艺术门类和艺术作品,在历史的长河中消失了,虽然它们也曾辉煌一时。但从艺术发展的新陈代谢角度,从人们艺术审美能力的不断提高角度而言,这些消失的事物,并不可惜。但也有一些艺术成果,却不是在正常规律的作用下消亡的,而是毁于特殊原因,例如"嵇康死,《广陵散》佚"的悲剧就属于这一类。如果没有特殊原因的影响,恐怕中国的文化库还会更丰富一些。

再说京剧,所谓"自然消亡",如果是因为当代大众的艺术审美又有了新的发展,而京剧本身所能展示的魅力又远远无法赶上的话,那么它的消亡确实不会令人可惜。而且也是保不住,救不得的。但问题的关键在于,京剧之所以遇到了知音甚少的局面,真的是它落后了、过时了吗?错!事实恰恰相反,是因为当前中国社会普遍的文化素养,艺术鉴赏、审美能力比起从前(指京剧繁盛的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不是大有提高,而是大大下降了。当然个中原因,心知肚明,不必详谈。如果在这种情况下,通俗的京剧因"曲高和寡"而消亡,那就属于前面说的特殊原因。广陵散的消失,这笔帐只须记到司马昭一人头上;可京剧若亡在我们这代人手中,而儿孙辈们能够欣赏京剧了却又无处可寻之时,我们能不对历史负责吗?我们又负的起这个责吗?

本贴由风搅雪于2001年8月11日11:03:46在〖中国京剧论坛〗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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