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同一出戏,张三唱,李四、王五也唱,让行家和广大听众和观众去比较和品评。所以各大流派创始人,才把同一出戏唱出了各自的特色、风格与韵味。后来在流派渐渐形成以后,各大流派的特色、风格与韵味渐渐稳定了下来,有的人自己认识到了:有些戏,自感唱不过别人,也就渐渐地“挂起来”,不再露演了,并不等于根本就不会演唱。例如,早期“四大名旦”都演唱过《玉堂春》,实行的是“自由竞赛”,“八仙过海,各显其能”。“(后)四大须生”及其流派传人,都演唱过《打渔杀家》,但是,论早期他们演唱的质量,我感到,其次序应为马、谭、杨、奚。我认为:《甘露寺》、《借东风》、《淮河营》《白蟒台》、《苏武牧羊》等这些戏,“(后)四大须生”中的其他几位,是唱不过马连良先生的;同理,《哭灵牌》、《白帝城》这类戏,又非其他三位“大须生”所长;《定军山》、《空城计》、《乌盆记》、《打棍出箱》、《捉放曹》等戏为“谭派”几代家传的“看家戏”;而《洪羊洞》,又是杨宝森和谭富英先生各擅胜场的了。更不要说《卧龙吊孝》、《贺后骂殿》、《秦琼卖马》等是“言派”韵味和风格独具的一类戏了。所以,同一出戏必需由具有各种演唱风格和韵味的演员演唱过,才能够让人们渐渐识别出哪出被打造成“精品”了。因此,我感到:若完全照搬国外发达国家的“版权法”,实行剧本版权买断,恐怕今后京剧就难出“精品”了。如何保护京剧剧本的“知识产权”,恐怕还得细细思量一下;前时,我读到了中国京剧院吴江院长文章里提到了这方面的苦衷,我不知吴江院长在这个问题上有什么具体的好的建议没有?
同理,在各种京剧演员的大赛和评奖中,有一种“首演剧”参与打分的做法,也是颇值得斟酌的。恐怕这里有一个参赛者谁也不愿意“吃别人嚼过的馍”的问题摆在那里,只要是“首演”,就会得到加分儿,而不管其水平到底如何,这恐怕同样不利于“新精品”的打造;没有经过“千锤百炼”的剧目,很难成为“新精品”,这样往往弄出来的所谓“新精品”,不过是“夹生饭”罢了。
以上意见仅只是我个人的“杞人忧天”式的一点想法,恐怕很不正确。不过是企望网友们和有识之士给予校正而已!

本贴由游园惊梦于2006年4月22日19:18:59在〖中国京剧论坛〗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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