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年,随着精品意识的增强,艺术工作者注意对创作的作品进行反复打磨,违背艺术规律的事情少了。
然而,几乎所有的作曲家都遇到过这样的尴尬:一个剧本可能是编剧经过一年或几年构思创作出来的,可一到作曲家手里,却要求他们在一个月甚至更短的时间里拿出音乐曲谱。作曲家没有时间与编、导、演沟通,也没时间修改打磨,等到作品立在舞台时才发现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太多了。
著名指挥家高伟春提出,在西洋歌剧中,一部作品的完成指的是音乐的最后完成,不可能拿出一个文学脚本就代表作品的最后完成。因此,音乐创作属于一度创作的范畴。只有确立这个观念,才有可能在策划创作之初就将音乐纳入全盘考虑之中,才谈得上音乐的流畅和形象的完整。否则,三年磨一个剧本、一个月草就一部音乐,剧本动一处、音乐跟着改一处的状况就不可能得到根本改观。
上海京剧院的作曲家高一鸣,对于作曲家参与剧本创作的全过程感触颇深。在《贞观盛事》的创作过程中,他和编剧戴英禄、导演陈薪伊、主演尚长荣就在一起共同策划、商讨、构思,投入的时间不亚于后来创作用的时间,却达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正是由于编、导、演、曲一体,才使得《贞观盛事》完整地表达了创作者的意图,成为一部优秀之作。
除了创作时间上仓促,近年来艺术生产的投入上存在的急功近利的风气也制约着音乐创作。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从中央到地方对艺术创作生产的投入在不断加大,一个剧目投入上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的也不在少数。优秀的大制作、大舞台无可厚非,问题是把钱都花在外包装上,剧团必要的投入反而没有了资金。
北京京剧院的朱绍玉就曾碰到过这样的情况:乐队编制不全,锣齐鼓不齐,只好四处借人,根本无法保证演出。有时一部戏的投入多达上百万元,舞美、灯光动辄几十万元,但到了乐队的乐器需要更换的时候,连几万元都拿不出来。
相对来说,北京、上海、天津的京剧院团总体情况还算不错。然而,即使是大院团的乐队也普遍存在编制问题。能不能在剧团的基本建设上多投入一些资金能不能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剧目创作本身尊重艺术规律,就算一时拿不出新剧目,但从长远来看,艺术创作的质量也会提高。
京剧作曲稿酬偏低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被称为“中国歌剧”的京剧,与歌剧、舞剧相比,音乐在其中占据同等重要的地位,但一部歌剧、舞剧的报酬可能是10万元到30万元,戏曲作曲的报酬却只是他们的1/3甚至1/10。当然,如果歌剧、舞剧市场看好,报酬来自剧目的演出收入,拿多少都是无可非议的;但同样是政府扶持的高雅艺术,同样是政府投资的剧目,为什么会有两种不同的稿酬标准?
青年作曲家谢振强说,有时碍于情面,或考虑经济收入,作曲家遇到该接不该接的剧目都接,一个月写一部戏,一年写两三部戏,这怎么可能静下心来琢磨这些年,戏曲作曲也逐渐实行签约制,作曲家为什么不能凭借自己的实力树立权威,争取音乐的地位,向违背艺术规律的做法说“不”?

(徐涟,《中国文化报》)

点赞(0)

评论列表 共有 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立即
投稿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