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剧中的人物,在专业称呼中也称为“角色”,演员创造人物形象,也称“创造角色”。因此,演员和角色之间必然出现矛盾。演员是扮演角色,不等于角色。角色是演员艺术创造的成品。最后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不能划等号。这就出现了“演员与角色之间的矛盾问题”。演员与角色之间的矛盾问题,在世界戏剧界争论和研究了不下二百多年的历史。由此产生了两大表演流派之争。即“体验派表演”和“表现派表演”两大体系。在我学习戏剧的时期,主要学习俄罗斯的斯坦尼斯拉夫斯基表演体系。当时对“表现派表演”视为禁区,似乎一提“表现派”就是虚假表演,被加以排斥。
经过几十年的教学和艺术实践,我体会两大体系中都存在我们所需要的表演技巧和方法,需要我们研究和学习的。其实,在斯氏创作和研究的后期,他创造的"形体动作分析法"就是他重大的发展与拓宽。并提出了“心理外化”的科学论断。重点是要将演员心理体验的东西,通过形体动作,让观众看到和听到。在表现派表演中就专门对此有过探讨和研究。过去我们对斯氏体系有误读。认为他只强调“体验”。所谓“心理技巧”。其实,他主张演员创造人物“要从自我出发,达到角色”,有一段时间,表演上只强调前者,而对后者,如何达到,研究缺失。后来,发现他的“形体动作分析法”法才算加以纠正。
我的体会是:体验加表现才是最好的表演。所以我戏称是“体现派表演”,既体验又表现。其实我们中国戏曲艺术的表演中早已回答了这个问题。“动于衷,形于外”“形神兼备”……在舞台上,演员必须把自己体验到的人物的思想、心理、情感,性格,人物的一切,通过表演,形体动作,台词语言传达给观众。所以演员是通过自己的体验,按照人物(角色)去创造,并表演给观众看。
斯氏曾称演员和角色创造,在创造过程中,存在两个自我。第一自我(演员自身),第二自我(角色)。二者是辩证关系,应该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演员创造的是角色,第一自我始终在指导和监督第二自我。演员忘记是在演戏——所谓演员与角色合二为一,这是不可能的,只能是“一瞬间”的。否则下边要走什么调度,要说什么台词,第一自我是在起作用的。有人会说,演员在舞台上不能“演”,要“生活”,看似有道理的。但实际创作中,第一自我始终在起作用。另外,实际生活,不等于“舞台生活”。实际生活是真实即时发生的,而舞台生活是戏剧人创作的,不是现实生活,比现实生活更典型,更艺术化,带有虚构性。所以中国表演中讲究“以假当真,假戏真做”。演员和角色合而为一是不可能的,那演坏人怎么办?但演员创造要做到“装龙像龙,装虎像虎”。
所以,演员和角色是一对矛盾的两个方面,是绝对的,演员接近角色,创造角色,达到角色,既体验,又要表现,叫体现。
2017-07-13 罗锦鳞 戏剧传媒
作者:罗锦鳞,1937年生于北京,中央戏剧学院教授、博导,当代著名导演艺术家,导演过多部古希腊戏剧作品,最具里程碑意义的是1986年《俄狄浦斯王》的公演,最具有开创意义的是以中国传统戏曲改编和搬演古希腊悲剧,如河北梆子戏《美狄亚》(1989)、《忒拜城》(2002)、评剧《城邦恩仇》(2014),多次带执导的戏剧作品赴希腊、法国等国参加各种国际戏剧节的演出和研讨会,享有很高国际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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