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晋剧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省人社厅有关规定,山西省晋剧院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比例为3:1的原则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9年3月5日、6日、7日工作时间内
  三、资格复审地点和联系方式
  (二)山西省晋剧院
  复审地点:太原市文源巷9号山西省晋剧院人事科
  联 系 人:王志前
  联系电话:4046046
  四、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一)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要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意见中需注明是否属于试用期人员、是否有规定服务期、是否已满规定服务期)。
  (五)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
  (六)报考岗位专业有方向要求的,如果毕业证未注明的,应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所学专业方向证明。
  (七)所报岗位具备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相关要求
  (一)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参加资格复审和放弃参加面试。
  (二)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提供证件(证明)材料不全或证件(证明)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参加面试资格。
  (三)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四)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请认真阅读本公告。
  本公告未及事宜按照省人社厅有关规定执行。
  山西省晋剧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如下:
昝成 王昱凯 徐颖

点赞(0)

评论列表 共有 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立即
投稿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