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晋剧院
2018年公开招聘艺术类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山西省晋剧院2018年度公开招聘5名艺术类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共招聘艺术类工作人员5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山西省晋剧院2018年公开招聘艺术类工作人员统计表》(附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符合岗位的要求(35周岁及以下为1983年3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不得报考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
以上试用期、现役、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截止时间均以2019年3月1日为准。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由山西省晋剧院组织,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19年3月11日、12日、13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8时。
报名地点:太原市文源巷9号山西省晋剧院人事科;
报名时考生应持山西省晋剧院网站下载并如实填写的报名登记表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未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要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毕业院校出具所学专业研究方向证明材料的原件。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报名表一张,准考证两张)。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意见中需注明是否属于试用期人员、是否有规定服务期、是否已满规定服务期)。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所报岗位专业要求相符,必须使用有效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如实、准确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证件(证明)不全、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专业测试的资格。
本次考试要求报考人数达到计划聘用人数的3倍以上。若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达不到3:1的,要减少计划聘用人数,使报考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达到3:1,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到原报名地址领取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电话或邮件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由山西省晋剧院负责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实际操作能力,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待报名结束后在山西省晋剧院网站公布。专业测试成绩当天在专业测试地点门口明显位置公布。
五、笔试
笔试由山西省晋剧院负责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待定。
专业测试成绩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笔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笔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出现参加笔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聘用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总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笔试人员名单在山西省晋剧院网站公布。
笔试成绩当天在考试地点门口明显位置公布。
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
六、总成绩确定
总成绩=专业测试成绩×40% +笔试成绩×60%。
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专业测试成绩、笔试成绩相同,加试一场专业测试,考生的成绩按专业测试加试成绩排列。
七、体检与考察
笔试结束后,按照岗位计划聘用人数,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以后各环节人选。
(一)体检由山西省晋剧院单位组织。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按体检人数与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的医院为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
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由山西省晋剧院组织。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考察中发现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有关情况在出生时间、毕业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人员姓名、性别、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省文化和旅游厅将招聘结果报省人社厅办理批复手续。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九、咨询电话
山西省晋剧院设立咨询和监督电话,公开招聘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内开通,负责解释此次公开招聘相关政策和相关考务问题。
(一)咨询电话
山西省晋剧院:4046046
(二)监督电话
山西省晋剧院:2023961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专业、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2018年山西省晋剧院公开招聘艺术类工作人员岗位表
/uploadfile/2019/0301/20190301062217343.xlsx

2、2018年山西省晋剧院公开招聘艺术类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uploadfile/2019/0301/20190301062340986.doc

山西省晋剧院
201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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