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工与传统戏工并不对立,他们一先一后,相辅相成 这里争论的焦点并不在"清工与戏工",而是"戏工"的传统与改革。昆剧剧团的大部分演员(艺术家)们,为昆曲事业作出了很大贡献,也愿意以昆曲作为毕生事业,并为之献出自己的宝贵一生。他们的成就和责任心大家应当有目共睹,也应当受社会的支持和尊重。他们对昆曲的感情,对昆曲命运的关注也是很深的,因为这也与他们自身命运息息相关。在目前,乃至今后相当长时期内,昆曲所处的清冷状况不会太大改变,尽管出现一些有利于昆曲的条件、政策出现。所以在目前状况下,对昆曲的保护和发展更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能急功近利,目光短浅。

昆曲某些艺术家们急于争取广大观众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大家何尝不希望昆曲能再度辉煌呢?在昆曲如何发展,以及争取何类观众问题上,不同的昆剧艺术团体之间、不同的艺术家之间,以及昆曲的爱好者之间存在不同的观点。这是正常的现象,如果大家心平气和、富有学术性地讨论、甚至争论,对昆曲将来的发展无疑是有很大益处的。不要觉得只要我们这个坛子上有争执,上层文化部门、学术界肯定也有很大分歧,只不过不像我们这里有人不顾脸面肆意谩骂而已。

作为曲友、曲家,要善意地帮助昆剧演出团体,历史上昆剧的演出全部是在曲家的关注下进行的,今后还要一如既往,关心爱护昆剧的发展。戏曲表演艺术家也要虚心向曲家,甚至一般曲友学习。昆曲的基本观众群不同于一般戏曲观众群,是属于文化层次较高并对传统文化有深厚感情的一族。历史上,昆剧的剧作家、理论研究家、谱曲家几乎全部在曲友中间,也正是因为他们有文化,精通音韵之学,能理解曲文。虽然曲友缺乏表演经验,没受过专业演出技艺培养,但他们鉴赏能力,鉴别优劣的水平往往高于演出者。昆剧也就是在历代曲家挑剔的目光下表演趋于精致、完美的。今后这条成功之路仍不应放弃。许多新编或改编的昆剧不成功或有较多缺陷,就是因为违背了昆剧固有的创作规律。在左的思潮指导下,每个昆剧演出团体都或多或少存在类似问题,不过有的是迫于形势无奈,有的是主观认识偏差。比如,将曲词改得支离破碎,唱腔失去昆曲固有特点和要求等。据王正来讲,《十五贯》在音乐上的不成功,也是属于这个问题,如果当时有机会请曲家谱曲,效果不至于如此。

关于昆曲的"普及",要有清醒的认识和正确导向。昆曲的普及目前只宜在小范围内进行,比如现在许多地方搞的"昆剧走向大学生"活动。对大多数人来说,只能要求大家知道昆曲,了解昆曲,还不可能做到人人喜爱昆曲,欣赏昆曲。进一步的普及有待于全民族文化素质的提高,以及对传统文化的普遍接受程度。如果目前硬将昆曲的欣赏面拉向大众,势必制造出"问题昆曲"来。同时也要正确对待观众人数的增加。如果一台戏包括原有观众在内,观众人数的增加,表明戏是成功或基本成功的;如果以抛弃原有昆曲观众为代价,另招徕对昆曲不懂的观众,既说明该戏是有问题的,也注定该剧演出不会长久。即使受传媒包装的吸引,观众突然增多,一旦新观众对昆曲有了较深厚的认识,定会有上当受骗之感的。从某种意义上讲,一出新昆剧是否成功,首先取决于老观众对其认可程度。

昆曲的确是有其"历史局限性"的,否则怎么称之为古典艺术呢?正由于此,昆曲的发展必然,也必须,有所局限。突破了昆曲的局限,产生了许多新兴地方戏,否则依旧是昆曲一统天下。产生了新的,不是消灭老的。(我国历史上屡屡犯毁灭旧文化传统的错误,包括昆曲以前的元曲杂剧的失传)应当是新老并存,各有各的观众群。昆曲争取观众所用的手段是设法提高观众的欣赏能力,而不是向其他某些面向大众的剧种那样屈从于观众的欣赏力。提高观众的鉴赏力可以通过办讲座,媒体宣传等,旧时昆剧演出现场还印发曲本呢,是否比精美的宣传画更有意义?中国是古老国度,有历史局限性的文化艺术很多。这些传统文化艺术至今仍对现代文化艺术发生影响,但他们具有"不可替代性",也就是无法再生,无法重新产生!!!以昆剧传统表演为例,老艺人身上许多宝贵的艺术精华、绝活等,人在艺在,人去艺失,要靠一代代继承者悉心传留。不要担心属于过去的东西就没人感兴趣,恰恰相反,人类所具有的好奇天性,永远既探索未来,又不时回顾过去。所以不必把昆曲硬拉向现代化,这样做得不偿失。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台湾对传统文化的回归就说明问题,他们对传统昆曲的热情远远大于新编,应当承认这是理性的回归。昆曲产生的年代是书面语为文言文的时期,新编昆曲不能不考虑到这个特点。文言文的历史局限性更是清晰,突破它就是白话文。可我们的语文课本里仍旧不丢弃它,仍旧一代代传留下去。我们并不要求人人行文讲话使用它,它不是依旧"活"在人们心中吗?昆曲也是如此,她的"活动"无非是让人们知道她的存在,了解她的特点。真正痴迷她、研究她的永远是少数人。这是历史局限性造成的,突破了就不是昆曲了。

咚咚锵鸣谢作者供稿

转载请注明作者及出处

昆曲站点推荐:《袅晴丝——中国昆曲网》

点赞(0)

评论列表 共有 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立即
投稿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