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只面向市属国有艺术院团投放的艺术生产经费今后将尝试面向社会开放,无论是国有院团、民营单位还是个人,只要有好的项目都可以提出申请,这是记者昨天从市文化局和北京文化艺术基金会了解到的。
《北京文化艺术基金会艺术生产项目评估办法》(试行)和《北京文化艺术基金会舞台艺术项目资助实施细则》(草稿)近日讨论通过。《办法》规定,自2006年6月起,北京文化艺
术基金会接受政府委托,面向全社会开展文化项目资助工作。凡市属国有艺术生产单位、演出制作单位,社会艺术生产单位、演出制作单位以及个人,均可以向基金会提出项目资助申请。项目资助范围包括舞台剧、音乐会、综合晚会等等。其中舞台艺术项目又包括舞台艺术创作和舞台艺术活动两大类,创作项目主要指戏剧、曲艺、音乐、舞蹈、杂技、儿童剧等艺术门类的创作演出,舞台艺术活动主要指各类演出季、艺术节及节庆类、纪念类、专业类的舞台艺术活动、重要赛事等。
基金会秘书长李玮介绍,基金会每年两次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的申请,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从专家库中抽取并由专家组成项目评估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初评通过,再请申报人提交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复评。专家委员会最后确定项目立项与否。目前,已经邀请各界人士近百人组成专家委员会,他们中有相关领导、业内专家,也有资深的媒体记者,涉及艺术生产、制作、演出、营销各个门类,他们将采取非固定性、非终身制的原则参与评估。即使立项也不是要多少给多少,原创作品一般不超过计划投入总额的60%,修改重排作品一般不超过计划投入总额的30%,对其他剧种(含儿童剧)一般不超过计划投入总额的45%。
李玮透露,基金会资助项目与以往政府拨款艺术生产的另一点不同在于,基金会可以广泛募集社会资金,投入艺术创作。基金会除资助艺术生产外,还可以利用优势购买剧作版权,以无偿提供、有偿使用或是合作投入等多种方式,供院团或个人使用,鼓励全社会运用好的剧作资源,推出好作品。
北京市文化局有关负责人说,这是北京市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促进首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一个重要举措。今后艺术基金拨款的态度是只认好作品,不问啥出身。不可否认,国有艺术院团在一定历史时期为繁荣文艺做出了突出贡献,但是长期受不讲回报的资助体制影响,一些院团产生了惰性,他们不能积极面对市场,排演出的作品不讲成本,不讲效益,不能产生应有的效益。另一方面,各种社会力量办团和个人创作蓬勃发展,他们还没有完全享受的同等的国民待遇,由于得不到足够的资金支持,发展也受到一定影响,政府主管部门出台一些政策鼓励其发展。对于像昆曲、京剧等需要保护的传统艺术,会有一些普惠政策,但是趋势是越来越小。改革的目的就是推出更多社会需要的好作品。
据悉,目前基金会已经收到立项申请30多个,进入复评的近10个,其中包括了昆曲《怜香伴》、曲剧《北京往事》、评剧《灵山》以及中山公园音乐堂《打开音乐之门》、中国国际木偶演出季等活动。
经费改革出台后有人欢喜有人愁
昨天,就新政策的实施记者采访了一些院团领导、项目制作公司和个人,他们的态度是有人欢喜有人愁。
中山公园音乐堂品牌节目《打开音乐之门》已经成功举办了12年,今年第一次申请到了舞台艺术项目资助。总经理徐坚说:“文化局的艺术创作经费原来只有国办院团才有资格享受,我们都是门外汉。《打开音乐之门》虽然每年也能得到文化局的资助,但是很不规范。我们每年都要写申请找领导,然后再根据当时的情况而定。现在好了,我们准备好相关材料就可以名正言顺地申请。基金会还可以帮助我们找专家搞前期的论证,请更好的乐团参与演出,让我们以更好的节目回报观众。”
以前“吃独食”的市属院团受影响比较大。记者电话采访的几位领导都表示,艺术创作经费要投到应该投的地方我们支持。国有艺术院团已经感受到了来自社办团的竞争压力,这迫使我们要拿出更好的作品,才能体现出专业与业余的区别。对国办团来说,最需要的是策划专家能帮他们出一些点子,一个好创意比一个剧本更有价值。基金会的工作应该关口前移,不要等剧本、舞美、音乐等前期创作都完成了再进行复评,那样如果不能通过对剧团来说损失巨大。
自由戏剧人张广天(blog)在得知这一消息后,先是兴奋,之后也表示出了一些担忧。他说:“这些年来,我一直是自己在做戏剧,很难。现在有这样一个基金会可以帮助更多的人实现戏剧理想,当然是件好事,关键是看能否拿到这笔钱,我也很想试一试。同时,我也有一些担忧。欧洲很多国家的市政厅都有这种基金会,资助艺术家做戏剧。但是,人家给你钱必然影响你的审美取向和价值取向,这对艺术家来说未必是件好事,关于艺术的探索、尖锐的批判必然会受到限制,长此以往艺术家的个性就被磨平了。对新政策我拭目以待。”(记者
贾薇)
(摘自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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