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年前的5月23日,烟台发生了一桩美籍职员纵车轧死黄包车夫杨禄奎的案件。随后,我党领导下的烟台市民主政府,向“联总”提出严重抗议,并要求其道歉和赔偿。最后,车祸肇事者被烟台市地方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这桩看似普通的交通肇事案,却在当时国内外产生了重大反响,因为这次审判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解放区地方民主政府第一次审理外国人在中国的犯罪案件。而作为中国共产党创办最早的解放区沿海城市党委机关报,《烟台日报》(创刊于1945年9月18日)在“杨禄奎事件”发生后立即做出反应,连续跟踪报道,前后共发表各类文章54篇,向外界揭露了事实的真相,及时将我党领导下的地方法院的审判情况公之于众,在舆论阵线起到了惩治罪恶的作用,为这一外交史上的重要胜利做出了特殊贡献。正如一名美国记者所说的:“美国人为轧死一个中国人力车夫而被判刑并作公开道歉,在中国许多世纪的历史上,这是第一回。”
为了发掘烟台“红色文化”,献礼即将到来的建国60周年,市吕剧院从去年开始确定选题,三易剧本,根据“杨禄奎事件”创作了大型纪实性吕剧《烟台山作证》。近日,记者采访了该剧的主创人员、杨禄奎长孙杨淑惠以及当年亲眼目睹事件发生的李万槐老人,共同回忆那段党心民心水乳交融、惩治罪恶的动人岁月。
没有党就没有这一家
有一个人,他的死亡成为一个事件;有一家人,他们的生活因为这一事件的解决而有了活路—————这就是1947年发生在烟台的“杨禄奎事件”。
对于62年前发生在爷爷身上的事件,杨淑惠不愿更多地回忆。因为每次回忆都是一次伤痛。“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我们这一家!”今年51岁的杨淑惠提起当年爷爷的事如是说。
杨淑惠回忆说,1947年5月23日,在解放不到两年的烟台街头,做人力车夫的爷爷杨禄奎被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驻烟办事处美国籍职员史鲁域琪开车撞倒,伤势严重,当晚去世。事发后,当时的烟台市长姚仲明当即派代表与“联总”交涉,最终迫使他们将凶犯交给我地方法院扣押,并为死者举行了隆重的追悼大会和送殡仪式,史鲁域琪在《烟台日报》刊登了道歉书,并同意拿出3400美元作为抚恤金。1947年6月16日下午,烟台市民主政府临时法庭进行公开审判,史鲁域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7月5日,史鲁域琪又在《烟台日报》上发表了《向中国人民的悔过书》。至此,震惊中外的“杨禄奎事件”以中国人民的胜利而告终。
“在没有解放的年代,外国人撞死个中国百姓是太平常的事情。正因为我们做了主人,在党的领导下,爷爷的事件才能得到圆满处理。党不仅很好地解决了爷爷的后事,也拯救了我们这个家庭。”杨淑惠说:“事件结束后,极度悲伤的奶奶带着我16岁的父亲和只有两岁的叔叔艰难度日。得知情况后,姚仲明市长安排我的父亲到当时烟台的一所培养干部的学校学习,后来,父亲又被安排到大连一家水产公司工作。再后来,叔叔也到了大连工作。现在我们一家人都在大连定居,只有我和妻子在烟台生活。”
目击者62年后烟台作证
对于“杨禄奎事件”,今年3月7日的《烟台晚报》登载了一篇题为《我为杨禄奎事件作证》的署名文章。作者李万槐在62年前的5月23日亲眼目睹了杨禄奎被撞身亡的经过。他还在文章中首次披露了一些不为人知的细节。
为了解当年的真实情况,记者与市文化局工作人员电话联系上在济南生活的李万槐。得知记者采访的目的,76岁的李万槐十分激动:“我在今年发表这篇文章,就是为了纪念杨禄奎先生,也是在建国60周年到来之际,将发生在烟台的党领导人民争取权益的伟大胜利告之天下。”为什么选择在《烟台晚报》发表?李万槐说:“当年的《烟台日报》从5月25日到7月14日,为‘杨禄奎事件’发表各类文章54篇,充分揭露了美国罪犯草菅人命、戕害无辜的罪行,宣传了我中华民族的自尊心和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解放区人民法庭的威严,既提高了《烟台日报》的声望,也提高了我们党和政府的威望。所以,烟台报纸是我的唯一选择。”
原来,当年的李万槐是一名勤务员。1947年5月23日下午,李万槐外出送信,五点半左右在送信回来走到大马路东首往南拐向森林路时,李万槐看到一辆美制中型敞蓬吉普车从身后飞驰而过,撞上由南向北走来的人力车夫杨禄奎,杨禄奎头部破裂血流不止,惨不忍睹。肇事后,司机置伤者于不顾,驾车逃逸。当司机开车逃离现场约二十米时,李万槐持枪边追边喊:“轧死人啦,站住!”连喊数声,肇事司机回头看见李万槐追来,方把车退回到出事地点。
李万槐告诉记者,令人可恨的是,肇事司机史鲁域琪对杨禄奎不理不睬,坐在驾驶室里无动于衷。此刻从车上跳下一只哈巴狗,跑到杨禄奎身边舔他头上流出来的血。我见状怒不可遏,上去狠狠一脚,将狗踢进路边的沟里。史听见狗叫,急忙下车,跳下沟去将狗抱上来,放在副驾驶座上,却对躺在地上血流满面的杨禄奎看都没看一眼……在日后的市政府和执法部门了解情况,以及烟台法庭审判史鲁域琪时,我都作为证人对其罪行进行指证。
电话采访快结束时,李万槐提出一个请求,希望烟台市吕剧院编排的《烟台山作证》公演时,能告诉他一声,他将亲自到烟台再度感受那段坚强的抗争岁月。同时,李万槐也希望编剧能将当年的开追悼会、送葬和审判三段主要事实进行重新编演。
用艺术形式再现难忘历史
“62年前的“杨禄奎事件”之所以震惊中外,主要是当时特殊的历史时期造成的。”市文化局副局长严涛接受采访时说:“应该说,‘杨禄奎事件’的圆满解决体现了共产党对于人民生命和尊严的重视,在带领民众抗争的过程中,体现了民主政权的力量、人民团结的力量和烟台传媒的力量。对于烟台,那段历史是‘红色文化’的典型事件,更是今天烟台人要了解的历史文化。”
为了纪念“杨禄奎事件”,发掘烟台“红色文化”,献礼即将到来的建国60周年,市吕剧院从去年开始确定选题,三易剧本,根据“杨禄奎事件”创作了大型纪实性吕剧《烟台山作证》。作为编剧,吕剧院副院长、国家一级导演王明月告诉记者,该剧以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烟台市民主政府与广大市民紧密团结,向外国人讨还公道为主线,通过杨禄奎妻子梁玉英、市长姚仲明、市民张老太及联合国战后救济总署驻烟台办事处代表李普尔等人物行动,生动展现了烟台人民心地善良、性格刚毅、贫而不贱、一家有难大家相帮和中国共产党以人为本、为民做主,全力追求民族尊严与人权,结束中国人民任人宰割、任人欺辱的非凡历程。
为了展示《烟台日报》对“杨禄奎事件”获得圆满处理的舆论宣传,市吕剧院院长夏文森向记者透露,在剧场和舞台布置上都与报社息息相关。剧场前厅将布置报纸发表过的“各界群众为杨禄奎送葬”、“红旗插上烟台山”、 “芝罘俱乐部中美谈判现场”等老照片。舞台后背景悬挂一张硕大的《烟台日报》,上方主标题是:“联总人员史鲁域琪,纵车轧死人力车夫”,副题是:“市政府、市总工会提出严重抗议”,眉题是:“是可忍孰不可忍”。下方是《烟台日报》有关“杨禄奎事件”报道的叠印。此外,在七场戏中,将适时出现当年《烟台日报》为“杨禄奎事件”作出的跟踪报道。
夏文森表示,《烟台山作证》现已定稿,6月份市吕剧院全体演员将精心排练,于国庆节前夕广大观众见面。希望该剧能够再现当年发生在烟台的那段红色历史,激发观众强烈的民族主义和爱国主义精神。(凌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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