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看了一台山西运城市蒲剧青年实验团创作演出的现代戏《还债局长》。看这戏名,就很特别:现实生活中“欠债”、“赖债”、“躲债”、“逃债”的人不少,带“长”字的也不乏其人,“还债局长”却只听说这一个。
戏里的这个人物是真实的人,他的原型是山西省夏县原乡镇企业局局长胡丙申。在职期间,他没给子女安排工作,却给19户农民企业担保,向农村信用社、老干部、建筑商、个体摊贩以及早期致富的村民,借贷了69万元。后来,8户企业盈利,及时还清了贷款,其余11户借贷的39万元,则无力偿还。债主们纷纷登门催还,不料这些农民企业主死的死、病的病、逃的逃、赖的赖,没有一户能偿还。面对这样凄惨的现实,诚信为本的胡丙申只好自己担起还债的责任。他把自己的工资本交给了信用社,摆地摊卖对联、卖鞭炮,开饭馆、商店、理发馆、养生馆,给人打工、做饭、拉平车,什么都干过。老伴王金梅,农忙时节回农村给人家打场、割麦、摘棉花、摘苹果、挖红薯、掰玉米,甚至拆房、砌墙,无所不干。整整十年,终于在2010年元旦还清了最后一笔债。
胡丙申是一面“镜子”,既能照见真诚信义、质朴善良、遵纪守法、责无旁贷的精神,也能照见贪腐堕落、虚伪奸诈、寡廉鲜耻、唯利是图的嘴脸。在物欲横流的现实生活中,胡丙申似乎很另类,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哪能用自己的十年血汗替别人还债?当我看了戏,知道了胡丙申就真真切切生活在大禹生活过的地方——夏县,真的吃惊了,感动了,叹服了!
《还债局长》这个戏,真实地再现了胡丙申的事迹,热情地歌颂了胡丙申精神,生动地塑造出了胡丙申的艺术形象——胡明月及其老伴儿、女儿、女婿、儿子、媳妇以及那个“讨债公司”的混混。戏中,虽然胡明月还债全由他和老伴儿的劳动所得,但并不是毫无外界支援。虽然他没有用儿女的存折,但老伴儿还是接受了儿女给的生活费,信用社、民政局的领导也还是给了他支持。这些地方体现了《还债局长》在艺术创作中有意识地去解决真人真事与虚构的关系,对生活的反映与表现的关系。编剧、导演、音乐都发挥出了自己的创作智慧和水平,使得这个戏既尊重生活的真实,又有艺术的感染力。特别是扮演胡明月的赵高平、扮演老伴儿的范宝香,他们那充满激情的演唱与表演,更把人物的精神状态刻画得十分入神。
运城市蒲剧青年实验团是艺术学校改革的产物,在副校长、团长景雪变的带领下,从教学、培训、创作、演出到“非遗”保护传承等多项任务,都完成得有声有色。历经7届中国少儿戏曲小梅花荟萃活动,共绽放出小梅花金奖28朵。实验团还将一批德高望重、造诣深厚、使命感强的老中年戏剧工作者,聘请为专家,组织人力对37出蒲剧的优秀传统剧目录音录像。继历时7年打造出国家精品工程资助项目《山村母亲》之后,又倾力创作《还债局长》,实在可喜可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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