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从演出酬劳的角度考察明清堂会演剧的形态,是全面呈现堂会演剧风貌的一个可资参照的侧面。明清堂会演剧酬劳主要由戏钱和赏封构成,酬劳的获得与演员技巧、戏班声誉等相关,更与堂会观众的心情与喜好相联系。堂会观剧者对戏曲的利用原则与利用方式,既促成了堂会演剧特有的俗规,使堂会演剧成为戏曲演出史上独具特色的形式,同时,堂会观众艺术欣赏之外的其他功利原则也束缚和影响了戏曲发展。堂会演剧中,戏钱的涨扬与赏封的获得方式从一个侧面鲜明呈现出戏曲在古代社会存在的情形和意义。
关 键 词:堂会演剧/戏钱/赏封
作者简介:李静,华南师范大学岭南文化研究中心研究人员、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文学博士。(广州 510006)
堂会演剧是明清时期盛行的一种演剧形式,无论演出的准备还是具体的演出过程都有其俗规,拙文《明清堂会演剧习俗初探》从喊戏定班、开场戏、正戏、送客戏等方面进行了初步梳理[1],本文拟从演出酬劳的角度作进一步探讨,试图通过这一角度的探究更加全面地呈现堂会演剧的风貌,描述堂会演剧的基本形态,管窥明清戏曲的生存状态。
堂会演剧的酬劳大致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戏钱,通常包括额定的戏价和酒水钱;另一部分则是多少不定,由主家及宾客临时给予的赏封。堂会戏钱一般针对职业戏班的演出而言,家班为主人演剧或家班主人将其借给朋友演出一般只给赏封,不提戏钱。戏钱因戏班层次、演员声誉、社会风尚的不同而有所不同;赏封则与主人和宾客的阔绰程度、演出剧目、表演技艺等相关。
一、戏钱
明中期以来,官贵筵宴无不以演剧为娱,厅堂之内、园馆之中堂会演剧之声不绝于耳,而海盐戏班最得喜爱。清人张牧《笠泽随笔》云:“万历以前,士大夫宴集,多用海盐戏文娱宾客。若用弋阳、余姚,则为不敬。”《金瓶梅词话》不仅生动地描写了海盐戏班演出堂会的情形,而且为我们记载了戏班收入的情况。如,第四十二回、四十三回戏班在西门庆家里唱了两天堂会,统共“与了五两银子唱钱,打发去了”;第六十三、六十四回,海盐弟子在西门庆家唱两天戏,“与了戏子四两银子打发出门”;第七十八回唱一个下午,给了“二两银子唱钱,酒食管待出门”。平均一场堂会的收入大约二两银,至多也不过三两。清初陆文衡《蔷庵随笔》卷四也载:“苏州……万历年间优人演戏一出止一两零八分。”与小说所述大致相吻。就二两银子的戏钱来看,若以海盐班一班20人计,则戏班每人平均戏银仅一钱而已;尽管有时碰到主人和贵宾高兴,一般还会有赏银,如《金瓶梅词话》第四十三回乔家婆媳在西门庆家除赏“四个唱的每人二钱”外,并赏戏子银一两;侯巡抚看完戏后,给西门庆家厨役及戏班共赏银五两,戏钱加上赏银,大约戏班演员的收入为每人一钱五左右。
海盐班为官贵堂会看重而戏钱却不高,可以想见其他不入流戏班生存之不易;对比当时购买奴隶的价格,戏班一场堂会的二两银相当于三分之一个奴隶[2],艺人的收入与其低贱身份相当。官贵厅堂对戏剧的热衷与艺人地位之轻贱,这其间有着怎样的尴尬!
万历以后,演剧宴客不仅为风尚所好,更上升为一种礼节。《支华平先生集》卷三十六说:“优伶杂技,不惟蛊惑心志,亦多玷污家风,吾所常见。唯郡邑大夫宴款不敢不用。”《人谱类记》也说:“梨园唱剧,至今日而滥觞极矣,然而敬神宴客,世俗必不能废。”对戏剧成见之深的夫子,宴款宾客也不得不随俗演剧,可见堂会演剧之盛。城市富民的消费需要使得戏价步步抬升,陆文衡述苏州万历年间的戏价即是从“一出止一两零八分,渐加至三四两、五六两”(陆文衡《蔷庵随笔》卷四)。而随着昆剧的成熟与流行,昆班的堂会戏价就高出了很多,徐树丕《锡金识小录》卷四“吴优”条就载有崇祯十四年吴中一带戏价一度高涨的情况:
……优人鲜衣美食,横行里中。人家做一本戏,费至十余金,而诸优尤恨恨嫌少。甚至有乘马者、乘舆者、在戏房索要人参汤者,种种恶状。然必有乡绅主人之家,惴惴奉之,得一日无事便为厚奉矣。屠沽儿家以做戏为荣,里巷高致,此辈益肆无忌惮。人言吴儿痴,岂不信然。
徐氏在此对昆班艺人争取“鲜衣美食”的行为颇为不满,他也无可奈何地看到,演出一本戏要价定到十余金,实在也是众人趋之若鹜的结果。
清前、中期,堂会演出仍以昆剧为主。《蔷庵随笔》指出:“苏州素无蓄积而习于侈靡……今选上班价至十二两。”富人争斗豪奢,竞聘上等昆班演剧直接导致了戏价上涨,这时堂会戏钱大概要十两左右。《梼杌闲评》第四回说一个昆腔班在山东临清演出,“连酒水近要十两银子”。《歧路灯》第二十三回,田家子侄进了学,演一本戏“出银十五两”。有时,一些特别喜庆的堂会,要价就会更高,《儒林外史》第二十五回,杜府老太太七十大寿,杜家在南京包了一个戏班演出,先付的定银是五十两,“其余的,领班子过去再付”,戏班“做了四十天回来,足足赚了一百几十两银子”。可见戏钱不菲。由于昆剧极受重视,昆班骄气日盛,戏钱高得离谱,李斗《扬州画舫录》卷五曾记载:“纳山胡翁,尝入城订老徐班下乡演关神戏。班头以其村人也,绐之曰:‘吾此班每日必食火腿及松萝茶,戏价每本非三百金不可。’”堂会戏价如此之高,自然引得戏班争演,这一方面促成了昆剧在富家厅堂的日渐细腻精致,另一方面却也远离了普通百姓的趣尚和有限的消费水平。
清末民初,京徽剧目为时尚所好,于是,京剧堂会的戏价节节攀高。京剧堂会一般有全包堂会和分包堂会两种。全包堂会指从中午十二点唱到深夜一点的戏,由于戏班是全班到场参加演出,不能顾及戏园子的营业戏,所以戏钱一般是当时戏园演出的两倍,全包堂会需要每位演员唱两出,这就意味着每位演员可以拿两个戏份,若是好角连演两出(日夜连场)则又加一倍,外串演员的戏钱也很高,因为不但唱双出,而且把馆子的营业戏停了,应该给予补偿。光绪中期的名角谭鑫培外串,每天演两剧,戏钱共是二十两银子,后来还增到三十两,近人陈澹然《异伶传》说他“岁获金过王公远甚”。分包堂会只是戏班的部分演员上场,演出也只有半天,或白天或晚上,好角则要算好演出时间,在堂会、戏园两边跑,有时难免会影响演出,所以戏钱比全包堂会要得少。戏班多数情况下承演全包堂会,每本堂会的收入,据《东华录》载,顺治初“一席之费,至于一金;一戏之费,至于六金”。光绪末则“一筵之费至十金,一戏之费至百金”(《无欺录》)。根据齐如山的研究,戏班“在光绪中叶以前,每本堂会至少可赚纹银十两,多至一二百两;中叶以后,则多至数百两不等;民国二三年以后,每本堂会多者可赚一二千元”[3]。
相较以往,清末民初戏班和艺人的堂会收入确是大大增加,这似乎是戏曲和艺人的幸运,然而,热闹乐音背后,我们看到堂会戏不过是大权在握的督抚藩皋大员以及豪商贵族们交接攀援、贪污挪用的手段,某种程度上,高昂的戏价非但不是戏曲和艺人的幸运,反倒为特权阶层玩弄戏曲、摆弄艺人增加了筹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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