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剧于清宣统元年(1909)年形成于唐山,故又名“唐山落子”。民国十二年(1923),创建该剧种的警世戏社在天津演出时,因其上演剧多有“惩恶扬善”、“警世化人”、“评古论今”之新意,纳名宿吕海寰建议,改称“评剧”;民国二十五年名伶白玉霜在上海拍影版《海棠红》,新闻界将评剧之称谓载于《大公报》,从此评剧的名字广泛传播于全国。
评剧源于冀东民间歌舞“秧歌”, 秧歌是民间农历新正花会活动中的主要形式之一,由双人彩扮,对歌对舞,群体伴唱伴舞,锣鼓击节,唢呐或丝竹配乐伴秦,以歌唱民间生活故事、历史人物、四季风光为主要内容。明、清两代多有以唱秧歌为业者,所唱曲调以莲花落为主。至清末,秧歌又汲取了乐亭皮影、鼓书等,遂演变成为具有冀东地方特色的“蹦蹦戏”。
蹦蹦戏初期为两小戏(一旦一丑),有唱有白,载歌载舞;所演剧目有百种以上,有一定的故事情节和首尾贯穿的人物,以叙事体第三人称为其主要特点。音乐上也是向板腔体过渡的形态。因蹦蹦艺人所唱曲调以莲花落为主,并以竹板(节子板)击节,故有蹦蹦戏与莲花落之混称。演出形式是先以群体合唱“四喜歌”开场,再引出正戏。
道光二十年(1840)后,农民以习蹦蹦戏谋生者日益增多,涌出了大批唱蹦蹦戏的艺人。由于艺人们各自所操的乡土方言和活动地域的不同,遂形成了东、西、北三路蹦蹦戏。光绪六年至二十六年(1880-1990)间,出现了许多半职业和职业性的班社。班社中优秀的蹦蹦艺人在互相竞争中,又彼此交流,互相汲取,从而推动了蹦蹦戏不断向前发展,将对口彩唱两小戏推进到三小戏(即拆出戏)阶段。
折出戏扮演者由三人称转化为第一人称,剧本由说唱体演变为代言体,出现了分场式的小型剧目,表演上也开始有了简单的脚色行当划分,表演上除在一定程度上保持传统秧歌舞蹈动作外,在一些剧目中开始引进模拟现实生活的写实动作,同时也开始仿效大剧种的程式动作。但又不受严格的程式规范束缚,动作较为自由。念白以唐山地方语言为基础稍加韵化而成。音乐唱腔,初具板腔体样式。
有了慢板、二六板、小悲调、锁板等;伴秦,以板胡为主,兼用唢呐、笛子;击节乐器甩掉了竹子板,改用枣木梆子并借用河北梆子锣经,启秦时以拉板胡者跺脚为令来指挥乐队伴秦。舞台设施只置一桌二椅和"守旧",别无他物。 折出戏剧目计有百余种,大部分来源于两小戏,或影卷、梆子剧本。另一部分则是依据民间现实生活、时事传闻、古今传奇、历史小说、子弟书鼓词等编写而成。在折出戏时期,清光绪三十四年,由于光绪、慈禧的相继逝世,清政府下令百日内禁止娱乐活动,致使蹦蹦戏各班社处于瘫痪状态,多有解体。同年秋,一些艺人成立了庆春社。为防止当局禁演,遂仿照大戏模式对折出戏进行全面改造,大量汲取了梆子板式和锣鼓,使蹦蹦戏具有了大型剧种的雏型。改革后的蹦蹦戏,定名为“平腔梆子戏”。
宣统元年,唐山兴盛了永盛茶园,邀请庆春社做开业演出,深受广大工人及观众的热烈欢迎,从此庆春社在唐山站住了脚跟。为巩固蹦蹦戏在城市中的阵地,班社艺人奋力赶写赶排新戏,至民国元年,创作、改编、移植的大型剧目已达三十余部,与此同时,也健全了表演行当,完善了唱腔板式和伴秦体制,从而使蹦蹦戏具有了崭新的艺术风貌。至此,孕育在秧歌母体中的民间小戏,终于在民国初年以新的姿态脱颖而出,时人称其为唐山落子,后定名为评剧。
《杨三姐告状》、《安重根刺伊腾博文》等现代戏面对社会现实生活,以时事新闻为题材,在当时很有影响。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党的“百花齐放,推陈出新”的方针指引下,评剧呈现了一派繁荣景象;有许多省、市、自治区组建了评剧艺术团体,至此,评剧一跃而成为全国性的大剧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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