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本该是一方净土,但金钱无孔不入。媒体上不时披露的,是文人、艺人腐败、堕落的消息。除了人们熟知的权钱交易外,“艺钱交易”也大有上升之势。2003年,著名艺人赵安、张俊以受贿案,作为文化艺术界的反腐第一案而令人痛心。中央电视台导演赵安以受贿61万元而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词作家张俊以行贿罪、诽谤罪也被判刑6年。
过去,人们只注意到以金钱为诱饵的腐化向政治、经济领域渗透,卖官鬻爵的行径为人所不齿,做假账、偷漏税、洗黑钱的交易叫人触目惊心,可是谁也没有想到文化艺术行业,也同样会大量繁衍以阿堵物为目的的国家文化艺术的蛀虫。报纸杂志的版面可以卖,出版社的书号可以卖,艺术院校的招收名额可以卖,影视剧的导演、主演身份可以卖,举办作品研讨会的标准和规格可以卖,各类文学艺术大奖赛的桂冠、证书可以卖,就连世界文化艺术名人大辞典的编纂条目也可以卖……“艺钱交易”无处不在,文化掮客脑满肠肥,真不知还有什么样的文化艺术价值、原则不能出卖!文化艺术园地变成了庙会和小市,只要你有钱,租个摊位不难,把劣质货推销出去也容易。
赵安、张俊以的教训应该让我们猛醒,感到防止文化腐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文化乃国之命脉,艺术为心灵圣殿,金钱所买不来的是文化人的傲骨、演艺人的情操。有专家测算,上世纪90年代以来,每年由于官员腐败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大约在9875亿~12570亿元之间,而文化人腐败所造成的损失可以用账本计算,又不能计算,因为文化人为民族提供的是精神与意志的能量。(彭俐)

(摘自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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